29日公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加強經費管理。防范學校財務風險。
《教育規劃綱要》提出:設立高等教育撥款咨詢委員會,增強經費分配的科學性。加強學校財務會計制度建設,完善經費使用內部稽核和內部控制制度。完善教育經費監管機構職能,在高等學校試行設立總會計師職務,提升經費使用和資產管理專業化水平。公辦高等學校總會計師由政府委派。
有專家認為,這些措施直指近年來浮出水面的高校債務問題。自2007年自吉林大學“自曝”欠債30億元的消息后,高校債務問題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2009年上半年,浙江省杭州市審計局又曝出消息:至2008年底,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杭州師范大學等5所市屬高校負債合計13.11億元。其中,浙江大學城市學院負債已達8.2851億元,這所學校擬賣地還債的消息原因又引發了關于“國有資產流失”的種種爭議。
浙江社會科學院社會研究所副所長楊建華指出,近十年來,由于高校擴招以及追求“高、大、全”的豪華辦學之風盛行,不少高校債務越背越重。政府應對高校債務管理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制定措施并加強高校的發展規劃管理,嚴格控制高校基本建設和負債規模。
《教育規劃綱要》提出:加強經費使用監督,強化重大項目建設和經費使用全過程審計,確保經費使用規范、安全、有效。建立經費使用績效評價制度,加強重大項目經費使用考評。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管理制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此外,《教育規劃綱要》還提出“堅持勤儉辦學,嚴禁鋪張浪費,建設節約型學校的要求”。
據悉,“擴大化解高校債務風險試點”已成為2010年教育部工作要點之一。(記者吳晶、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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