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石家莊7月6日電 連日來,中國多地出現最高氣溫超過40℃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人員是否享有高溫津貼成為民眾關注的焦點。
官方媒體《人民日報》6日發表報道“你拿到高溫津貼了嗎?”,記者對廣州、河北等地建筑工人、交通協管員、環衛工人等露天作業人員的隨機調查顯示,多數工人對高溫津貼知之不詳或“沒聽說過”。
截至6日5時,河北省氣象臺已發布7月2日以來的第十一個高溫預警信號。5日,該省10余縣市氣溫超過40℃,其中省會石家莊市出現40.5℃最高溫。在這樣的高溫天氣下,建筑工人、交通協管員、環衛工人等揮汗如雨。在石家莊一處建筑工地,來自河北省贊皇縣的李全忠說:“高溫津貼?老板肯定不會花這個冤枉錢。”
河北省總工會勞動保護部部長王亞之稱,目前河北省還沒有專門針對高溫津貼的相關規定,而且全國也并沒有統一的高溫津貼標準。石家莊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孟繁剛也認為,從執法者的角度看,高溫津貼的發放在法律上沒有具體的政策和法律依據。
據介紹,2007年,中國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曾聯合下發通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由省級政府或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制定。
王亞之說,由于法律對高溫勞動保護的規定比較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在執行和監管上存在難度,因此河北省目前沒有制定實施高溫津貼的相關細則,發多少津貼還只是依靠企業和用工單位的“自覺自愿”。
有關專家呼吁,高溫勞動保護要有剛性規定。針對建筑工人、環衛工人、交通警察、煉鋼工人等特殊工種的高溫勞動保護立法工作應盡快進行,“這不僅關系到企業的安全生產,也體現了社會對勞動者的一種關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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