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副省長等六作家著作權被侵終審獲賠45萬余元
2008年12月02日 10:34 來源:中國法院網
發表評論
山西省副省長、中國作協副主席張平委員,在北京舉行的全國“兩會”上,談論官員腐敗和“干部文化”等問題。 中新社發 沈嘉 攝
版權聲明:凡標注有“cnsphoto”字樣的圖片版權均屬中國新聞網,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使用。 |
|
今天上午,本網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張平、邱華棟等六位知名作家起訴北京書生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絡公司)和北京書生數字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技術公司)侵犯著作權案終審有果。
2008年1月,包括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張平、中國青年出版社主編邱華棟在內的六位作家將網絡公司和技術公司訴至法院,稱二被告未經許可將作家們享有著作權的圖書制作成數據庫銷售給北京師范大學圖書館,供在線閱讀、下載,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權、在媒體刊登致歉聲明及賠償經濟損失。
法院認為,張平、邱華棟等六作者分別對《十面埋伏》、《前面有什么》等51種文字作品享有著作權,現有證據能夠證明51種作品被北京師范大學書生之家數字圖書館使用,用戶可以在局域網范圍內進行閱讀。數字公司未經授權將涉案作品收書生之家數字圖書館系統,銷售給用戶通過局域網傳播,侵犯了作者對于其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因庭審中網絡公司與數字公司明確表示數字公司使用的資源均來源于網絡公司,上述使用內容亦應來自網絡公司,故網絡公司應與數字公司共同承擔侵權責任。
最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網絡公司與數字公司對六位作家的共計51種文字作品構成侵權,應停止侵權,并賠償六作家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45萬余元。 (常鳴)
【編輯:宋方燦】
相 關 報 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