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中國作家協會主席鐵凝的一封信在網上被拍賣,內蒙古作家許名揚將中國作協告上法庭,要求刪除網絡拍賣內容,退還所拍賣信函,并公開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費等共計6萬元。朝陽法院近日一審判決駁回了許名揚的訴請。
許名揚
作協管理不力致信件上網拍賣
內蒙古籍詩人許名揚,70歲,中國作家協會會員。據許名揚稱,今年2月1日,他在網上發現自己寫給鐵凝的掛號信件在孔夫子網上進行拍賣,并被掛上了標題:著名內蒙古詩人許名揚(阿拉坦托婭)致鐵凝表示憤怒。
許名揚表示,這封信實際上是他于2006年底寫給鐵凝的,原因是2006年6月2日是郭沫若給許名揚寫信50周年,他將郭老的親筆信和撰文投給作協所轄幾家報刊,但未收到回信。許對此十分憤怒,寫信向鐵凝反映此事。在信內,許名揚還另附有其紀念郭沫若的一篇文章和郭沫若親筆信復印件。
許名揚說,信件在網上被拍賣后,點擊率很高,并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了較大干擾,精神受到很大傷害。其認為,此信出現在網上拍賣是作協內部管理不力所致,因此起訴。
作協
許名揚致作協信件早已遺失
中國作協代理律師王延濤承認,作協確實收到了許名揚的信件,但他稱,協會在2007年搬家的過程中將信件遺失了,但遺失信件不構成侵犯著作權,且遺失信件并不必然導致信件在網絡上被拍賣。王延濤認為,在網絡上拍賣信件的人才是侵權人。
許名揚不認可作協的解釋,認為不排除作協故意將信函提供給拍賣者的可能。
法院
原告難以證明作協與網絡拍賣有關
朝陽法院審理認為,許名揚沒有充足的證據證明作協與網上拍賣的信函有關系。盡管該信函內容是由許名揚所書寫,著作權屬于他,但信函寄給作協后,作協就取得了信函的所有權,作協當然可以以自己的意志處分信函,其并不具有保管該信函的義務。而且,作協將該信件遺失甚或轉讓,并不必然導致網上拍賣。
法院據此駁回了許名揚的起訴。(記者陳俊杰)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