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作家畢淑敏日前將淮北市實驗高級中學告上法庭。據畢淑敏代理律師介紹,在沒有得到授權的情況下,淮北市實驗高級中學就將畢淑敏的代表作之一《紅處方》制作成PDF版供所有網民下載閱讀,侵犯了作者的合法權益,因此畢淑敏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
今年5月份,著名作家畢淑敏接到朋友的電話稱,安徽淮北市實驗高級中學在網上傳播其小說《紅處方》。而畢淑敏并沒有向淮北市實驗高級中學授權,畢淑敏認為該學校侵犯了她的合法權益。6月,經公證人員公證,原告將侵權證據固定下來,并向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目前,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畢淑敏的代理律師楊君稱,該網站未經原告畢淑敏的許可即登載《紅處方》圖書供網絡用戶閱讀和下載,嚴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權益,給原告造成一定的損失。被告應對上述侵權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記者了解到,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規定,如果為了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向少數教學、科研人員通過信息網絡提供他人少量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進行公開傳播則需經過著作權人批準,并向著作權人支付費用。而據楊君介紹,淮北市實驗高級中學未對畢淑敏作品設限,不僅本校學生可登錄下載,普通網民也可瀏覽,因此認為學校對作品進行了公開傳播。
昨天,記者登錄淮北市實驗高級中學網站,進入“在線電子圖書館”后,未發現《紅處方》。而據楊君介紹,6月中旬她上該網站,《紅處方》仍被下載閱讀。記者同時發現,該校電子圖書館分類詳細,有工具輔導、管理教學、課外讀物、社會科學等8大類別,僅文學歷史類就收錄了鄭淵潔童話、伊索寓言等3700本著作。記者曾致電淮北市實驗高級中學網絡中心,一名周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這些數字圖書中,有的是購買的,有的是由網上下載的。當記者問及是由哪個部門來負責這些數字圖書上傳的種類和數量時,他回答“不知道”。隨后記者聯系上該校校長紀迎春,可當記者剛講完畢淑敏、《紅處方》幾個字時,紀校長就告訴記者,“不了解此事,正在開會”,并掛斷電話。
據了解,該案將于7月中旬開庭審理。
-延伸
電子書也有版權下載認清“身份證”
“這樣的案件并不少見”,昨天,記者采訪安徽省新聞出版局版權管理處處長吳安寧時,他從牛皮紙大信封里拿出一摞案件登記告訴記者。隨著網絡化在人們生活中的深入,MP4、手機甚至汽車都支持電子書的閱讀,因此電子書侵權的案件越來越多。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學校都在加大網絡化建設,開設電子圖書館,可有不少學校沒有意識到未經版權人允許下載傳播電子書是違法的。吳安寧處長指出,發生在我省電子書侵權的例子越來越多,“在不少人意識中,電子圖書不同于紙質作品,不享有版權,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電子書也應該先授權后傳播”。
-現象
書店“拍客”凸顯電子書維權尷尬
電子書被侵權不僅僅表現在下載上,記者從安徽省圖書城了解到,隨著數碼相機和照相手機的普及,部分“拍書”族免費獲取書上內容已不是新鮮事。
省圖書城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拍書”一族以年輕人居多,他們用數碼相機或手機把相關資料拍下來,再通過專門的技術軟件對圖片或文字進行放大處理后,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拍攝的內容。只拍不買,書店面對這一情況很是無奈,能想到的辦法也就是用塑料袋將這些經常被拍的書包裝起來。
安徽省新聞出版局版權管理處吳安寧處長告訴記者,拍照屬于對作品的復制行為,現在的技術拍客完全可以將圖片處理成文字印成書或者上傳到網上,達到商業競爭的目的,這種現象涉嫌盜版;如果他只自己看,雖然著作權規定復制作品用于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且沒有侵犯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不屬于侵權行為,但拍客只拍不買的行為還是損害了著作權人的利益。(安徽商報 張玉洪、祖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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