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25日)獲悉,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申報工作已于日前結束,云南省共有民間美術、民間音樂、民間文學、傳統工藝、戲劇、民俗、舞蹈等7類44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國務院預計于2008年公布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是國家維護和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而設,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于去年6月公示,全國有518項成為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國寶”,云南省共有34項入選,成為全國入選項目最多的省份之一,其中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民間音樂四季生產調、瀾滄縣拉祜族的民間創世史詩《牡帕蜜帕》等項目列入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副主任趙耀鑫介紹,每年申報的項目由各地州相關文化單位逐級申報,只有列入省級名錄的項目,才具備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資格,已成為國家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項目不能重復申報。
在今年的申報工作中,全省共有122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至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經過20多位專家進行評選之后,選出44項申報國家文化部,包括白劇、花燈、滇劇、建水紫陶、斑銅制作工藝等項目,普洱茶傳統制作工藝也在其中,有望位列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李國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