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起原始股非法經營案近日以美中融北京公司兩高管獲刑6年一審告結。西城、朝陽等法院還有正在審理的原始股案件。而在陜西、四川、哈爾濱等地,原始股案件更是不計其數。
近段時間,原始股案件大量進入司法程序,雖然投資者在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都取得“勝績”,然而他們卻不得不面對損失難討的窘境。另一方面,一些法院審判尺度不一,立案難、開庭難。原始股投資者正遭遇著司法尷尬。
圈錢達1400萬
扣押贓款34萬
“西安金園汽車”對于原始股投資者來說并不陌生。該公司聲稱將在海外上市,以股權快速增值為誘餌銷售“原始股”,在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非法集資6200余萬元,受害群眾多達2700多人。美中融投資顧問(北京)有限公司就是它在北京的銷售點。董事長王永偉、總經理侯艷梅在美中融公司未經國家證券監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非法經營證券業務,代理轉讓西安金園汽車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的股權。他們給招聘來的員工“洗腦”,宣傳原始股上市后的利益,在員工及其親屬中傳銷原始股。
截至案發,美中融公司已面向其公司內部員工及親友,以每股人民幣4元左右的價格,向282人介紹轉讓股權300余萬股,金額共計1400萬余元。
近日,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王永偉、侯艷梅二人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40萬元,對美中融公司罰款1400萬元。
不過,對于原始股受騙者來說,除了罪犯被判刑之外,他們最關心的就是投資款能不能追回來。金園公司本身就是虛假注冊的,股權上市根本沒指望,美中融公司也是個空殼子。判決書中提到,法院凍結了王永偉個人賬戶存款近200萬元予以沒收。在案扣押34萬元按比例發還被害人。對于1400萬元的損失來講,扣押的34萬元贓款實在是杯水車薪。法院還在積極追繳贓款,但投資者最終能拿到多少尚未可知。
勝訴來之不易
執行困難重重
上周,原始股維權律師團迎來了維權一年多以來的首場勝利。兩名北京投資者通過融四海公司得知陜西楊凌亨泰綠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將在國外上市,公司股東陳某正在轉讓股權。于是兩人通過融四海公司購買了20萬元陳某轉讓的亨泰“原始股”。
此后,楊凌亨泰公司被認定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擅自發行股票的行為構成擅自發行股票罪,被判處罰金。兩名北京投資者通過原始股維權律師團起訴追討投資款。上周,律師接到法院一審判決書,認定因亨泰公司擅自發行股票,兩名投資者與股東陳某之間的股權轉讓協議無效,判決陳某返還投資者全部投資款,亨泰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拿到來之不易的一審勝訴判決,維權律師和投資者仍不放心,因為股東陳某并未到庭應訴,找不到拿了錢的股東,投資者的權益能否得到最終維護還是個未知數。
北京投資者呂先生的遭遇更慘。他通過中介公司購買了35萬元西安北斗星數碼公司“原始股”,經法院判決確認他和轉讓股權的股東簽訂的協議無效,股東和中介公司應返還其全部投資款,北斗星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三被告都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而找不到被告就意味著,呂先生雖然取得法律上的“勝利”,但拿的仍然是一張“白條”。
立案難 開庭難
法院審判與政策頂牛?
除了投資者勝訴執行難的尷尬之外,司法審判對待原始股維權的尺度不一造成的立案難、開庭難也讓維權者困惑不已。
原始股維權律師團代理了30余起哈爾濱聯創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維權案件,從今年7月開始,這些案件在哈爾濱市賓縣法院陸續開庭,結果讓人意外。法院對所有已經完成開庭程序的哈聯創案件出具了“不予受理”的裁定。認為原、被告間股權轉讓糾紛,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裁定駁回了投資者的起訴。
原始股律師團首席律師楊兆全表示,哈聯創公司和中介公司非法轉讓原始股,屬于典型的非法證券活動。根據證監會等四部委聯合下發的通知,法院理應受理投資者的民事賠償訴訟。“退一步講,即使原始股案件不屬于法院受理的范圍,根據法律規定,法院應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但是法院裁定中也沒有告知投資者應該找哪一個‘有關機關’”。
“又比如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法院,從去年8月到現在,一直拒絕對原始股維權案件立案。一些在四川的原始股維權案件,早在去年9月就在法院立案,至今法院都沒有開庭審理。有的法院判決書中公然認定原始股轉讓合法,令人詫異。”楊律師說,一些法院的做法與國家政策“頂牛”,不受理訴訟,使得數以萬計的原始股受害者維權無門。
維權律師和投資者的心情十分急迫。“原始股維權案件應該越快審理越好,在法院審理階段多拖延一刻,騙子們就有時間轉移資產。否則即便勝訴,也會出現人去樓空或者追不回錢的結果。”
貫徹民事賠償優先原則
挽回受害人損失是根本
楊兆全律師表示,證監會等四部委聯合下發的《通知》詳細規定了交易未上市股權的違法性質、責任人、責任追究途徑等,具有司法解釋的性質。然而部分法院的消極對待卻使該《通知》無法落實。“有關部門特別是最高法院作為發文單位之一,應該對下級法院貫徹《通知》的做法監督檢查。”
“而且目前是查處中介公司的多,查處發行的公司和個人的少。大部分非法發行‘原始股’的公司依舊逍遙法外,甚至繼續進行違法活動。客觀上阻礙了受害人進行民事賠償。”
楊律師認為,在原始股維權案中,司法機關應該貫徹民事賠償優先的原則,把挽回受害者的損失作為根本目標。“有些涉案公司被追究了刑事責任。根據法律的規定,由于銷售原始股所得來源于受害人,查獲的錢款要首先向受害人退賠。但是有些法院判決違法所得沒收上繳國庫。這樣一來,受害人的損失最終還是沒有解決。”(記者 孫瑩)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