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7月5日電(記者 王兆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今日對外正式發布實施《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和《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旨在進一步完善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和期貨從業人員的監管方式,引導高素質人才進入期貨行業,以提高期貨經營機構管理隊伍和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
證監會表示,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是期貨公司的核心人員,對于期貨公司的經營管理負有重大責任,期貨從業人員直接服務投資者,其專業素質、職業道德和法制誠信水平,對于期貨市場的規范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意義。
據悉,《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明確了任職資格管理的適用范圍。其中,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首席風險官等經理層人員,以及財務負責人、營業部負責人等其他人員。
同時,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行分類管理,不同的人員適用不同的任職資格條件以及相應的申請與核準程序。
《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則進一步要求,進入期貨行業從事期貨業務,首先必須通過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取得從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此基礎上,通過其所在機構向協會申請取得期貨從業資格。
同時,期貨公司的期貨從業人員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誘騙客戶參與期貨交易,不得挪用客戶的期貨保證金或者其他資產。
期貨交易所的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的期貨從業人員不得利用結算業務關系及由此獲得的結算信息損害非結算會員及其客戶的合法權益,不得代理客戶從事期貨交易。
此外,就違規行為的查處,管理辦法還明確了證監會對違規行為的監管手段,賦予協會對違規行為采取紀律懲戒措施的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