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經開了一上午的會,估計還要忙上一陣。”1月14日,上海一家財產保險公司車險部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新版交強險的推出時間比預期提前不少,這讓公司有些措手不及。
1月11日,保監會正式公布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調整方案,并批準了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上報的交強險費率調整方案。新版交強險責任限額和費率方案將于2008年2月1日零時起實行。
這是交強險自2006年7月問世以來第一次“改版”。改版后的交強險受到不少車主的歡迎,但仍有一些保險業內人士、法律專家“雞蛋里挑骨頭”,在新版交強險中找到幾處“硬傷”。
醫療險賠償限額尚顯不足
按照保監會公布的新責任限額方案,交強險總的責任限額(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額)將由現行的6萬元提高至12.2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由現行5萬元上調至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由8000元提高到1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不變。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執行院長郝演蘇教授分析指出,交強險保費如果規定用于救助生命,這個保額一定要滿足現實的需求。因此,新版交強險大幅提高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十分必要,特別在一些重大的交通事故中,這部分賠償限額可以幫助投保人轉嫁風險。
不過,車主楊小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能再高些就更好了”。中國人壽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理賠管理部總經理虞士杰也認為,從目前的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看,1萬元的醫療賠償限額遠遠不足,尤其在一些經濟發達的沿海城市。
與此同時,北京市中高盛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濱指出,新版交強險實際上是進一步擴大了死亡傷殘賠償與醫療費用賠償的差距,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對于受害人的醫療費最多承擔1萬元,而對于受害人的死亡賠償最多可以達11萬元。這一約定有可能導致在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時,機動車一方作出“撞死比撞傷好”的逆向選擇。
新版交強險將責任限額調高至12.2萬元后,不少車主表示,將考慮適當減少商業車險的保額,有的車主甚至表示,不再投保商業車險。
對此,人保財險上海分公司車險部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交強險主要是針對人身傷亡的賠付,在12.2萬元責任限額中,11萬元是針對人身傷亡的,而對于財產損失的賠償限額只有2000元。如果車主只投保交強險,而沒有投保商業車險,對于一些小型交通事故理賠已經足夠,一旦發生比較嚴重的兩車相撞事故,2000元的賠償根本解決不了問題,只能由車主“自掏腰包”。
無責賠付或違反風險理論
“新版交強險存在硬傷,特別是無責賠付違反了風險理論。”李濱在研究了新版交強險條款后告訴記者。
根據新版交強險有關規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情況下,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交強險實行“無責賠付”,是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所明確的。根據該賠償原則,交通事故發生后,無責方被保險人要在交強險無責賠償限額內,對全責方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賠付。
自2006年7月1日交強險實施以來,無責賠付,尤其是對財產損失也實行無責賠付一直備受爭議,現實中“別人撞了我,我沒責任反要賠錢”等現象很不合理。2007年12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作出修改,規定交通事故發生時,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在李濱看來,保險業設定100元無責賠付的目的,是為了由交強險承擔查勘、理算成本,轉移利潤。實際上,無責賠付是混淆了責任保險和無過失保險的概念。簡單地說,交強險作為強制責任保險,按照現行侵權法,在機動車一方承擔對受害者經濟賠償責任的情況下,交強險須承擔對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反之,在無責任的情況下,交強險無須承擔對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保單銜接存技術障礙
在新舊保單的銜接問題上,保監會規定,對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時保險期間尚未結束的交強險舊保單與在2008年2月1日零時后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責任限額執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時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責任限額執行。
也就是說,自下月起,舊交強險保單持有人的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額將自動“切換”為新的12.2萬元責任限額,從而享受交強險的“讓利”。
不過,上海一家中小財產保險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新舊保單在責任限額和費率上的銜接完全按照保監會要求執行,但在保單憑證的轉換上會有一些技術障礙。該負責人指出,已經出單的新一年交強險保單,不可能大規模回收,因此,保險公司可能在舊保單后附加一個“特別約定”,與新版交強險實現掛鉤。
“坦率地說,新版交強險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壓力。”人保財險上海分公司車險部負責人表示,提高保額降低保費從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運營成本。同時,新版交強險可能分散部分小額商業車險的市場份額,保險公司車險業務的整體盈虧平衡可能被打破。
根據保監會公布的新《交強險基礎費率表》,從今年2月1日起,與人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包括6座以下家庭自用車、36座以上公交車等在內的16個車型投保交強險將獲得“降費”,降費幅度從5%至39%不等。
對此,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主任郭左踐稱,交強險共分42個車型,本次基礎費率調整遵循的原則是調低不調高,最大限度減輕車主負擔。據測算,約64%的被保險人將享受到基礎費率的下調,下調的平均幅度為10%左右。
與此同時,也有保險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提高、費率調低后,商業車險承擔的風險相應小了,因此不排除將來降價的可能。(記者 張穎)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