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4日電 中國保監會14日下午舉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調整聽證會,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提出的《關于上報交強險費率方案的請示》,聽取各方面意見。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代表陳東輝在聽證會上表示,本次調整集中調高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這樣處理主要考慮了三方面的理由。
一是就交強險保障的針對性而言,一旦出現重大的人身傷亡事故,5萬元的死亡傷殘限額則顯得保障不足,仍有相當一部分損失需要通過商業三責險補充或者事故當事人自擔。根據初步測算,限額提高到11萬元后,將可以使90%以上涉及死亡傷殘的事故在限額內得到完全的賠償。需要說明的是,并不是限額定得越高就越科學。因為如果限額定得過高,相應的保費也會很高,但是賠案的覆蓋率并不能得到有效提高,結果是多數投保人為了極少數賠付占比非常低的大賠案普遍增加保費負擔,這是一種不合理。
二是醫療、物損兩個限額的小幅調整,將會對費率水平產生較大影響。以家庭自用汽車為例,據測算,如果醫療賠償限額從8000元提高到20000元,預計保費將上漲30%-35%。如果物損賠償限額從2000元提高到4000元,預計保費將上漲20%-25%。因此,集中調整死亡傷殘限額,同時適當下調費率,是“雙調整”原則下一個比較理想的方案。
三是如果大幅提高醫療費用限額,就有可能造成所有投保人為少數人擴大醫療費用、虛增賠付成本的行為埋單,這也是一種不合理。特別需要說明的是,對于搶救費用超出限額的情況,在制度設計上已有安排,即通過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來解決。
雖然有觀點認為交強險的醫療、物損賠償限額顯得保障不足,應當提高。陳東輝認為,交強險作為一種社會公益性較強的保險業務,在制度安排上首先要保證其價格能夠使絕大多數車主負擔得起,保證交強險具有較大的覆蓋面。其次是在此基礎上,最大限度地提高保障水平。因此,目前的責任限額方案是在綜合考慮、權衡廣大車主的保費負擔和保障需求后,所確定的一個相對合理的方案。(據保監會網站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