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國家文化部制定的《卡拉OK節目制作規范》于本月初正式實施,具備收費功能的監管系統也開始在全國七省一區試點,不過上海不在此次試點之列。與此同時,今年的上海KTV版權費暫時面臨無處可繳的尷尬狀態。昨日,記者從上海市文化娛樂行業協會了解到,該協會與中國音著協的繳費合同已到期,而近一年來,不論是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駐滬聯絡站還是國家文化部,都從未與該協會聯系過收費事宜。
從2001年開始,上海大部分的卡拉OK企業通過上海文化娛樂業協會向中國音著協繳納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繳納的標準依據營業場所的面積和包房數綜合計算,由于每年的繳納費用比較少,因此卡拉OK企業紛紛表示沒有將這部分費用轉嫁給消費者。但是,上海市文化娛樂行業協會與中國音著協所簽的繳費合同早在2005年就到期了,由于合同末有一條“該協議可延續一年”,因此2006年度上海卡拉OK企業的表演權使用費仍然匯至中國音著協賬戶。不過,當上海文化娛樂行業協會要跟音著協探討來年收費問題時,音著協官方網站上2007年第一號公告卻稱“音著協及所屬地方辦事處將不再針對卡拉OK經營場所開展收費工作”。
實際上,KTV版權收費怎么繳,國家版權局早有說法。2006年8月下旬,國家版權局官方網站公布了《國家版權局就卡拉OK版權使用費標準征求意見》,首次明確提出版權使用費定價標準為12元/包房/天。今年6月中旬,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在滬聯絡站進入籌建階段,但之后就一直悄無聲息。據業內人士透露,這個聯絡站已經撤銷。
本月初,由文化部制定的《卡拉OK節目制作規范》正式實施,同時,具備收費功能的監管系統也開始在全國七省一區試點。但據上海市文化娛樂行業協會副秘書長徐淑萍介紹,目前,該協會還沒有接到文化部的相關通知,她也是剛剛從網上知道了這個消息。而昨日國家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新聞發言人柳士發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在全國七省一區試點地區中確實沒有上海,至于明年是否會將此收費方式推廣到上海,目前還沒有得到確切的消息。
對于目前無處繳費的尷尬局面,徐淑萍表示,上海2007年的KTV版權收費已經陷入擱淺狀態,目前只有等待。(記者陳抒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