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20塊錢以上我們才給開,少的我們這兒不開。”在北京長椿街附近一家成都小吃店,當記者詢問吃飯是否可以開發票時,店主給出了以上的回答。
發票管理是稅收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盡管國稅系統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已較為規范,但對普通發票的管理還不夠到位。8月1日,記者走訪了長椿街附近的餐廳、水果店、雜貨店等多家小店。調查發現,在走訪的25家小店中,有四家店主表示店內無發票,要開只有收據,而六家表示拒開小額發票。
“我們這兒開不了啊。”這是很多小店店主普遍的回答。“我們這里每月買一本發票,用完就算了。”一家雜貨店店主解釋說,“小本生意,開發票都開不起來。”在這些小店中,收據是店主們應付顧客的一個擋箭牌。記者從一家煙酒銷售店得知,在小店中代替發票所用的收據都是到小商品市場買來的,但在收據的左邊,明確寫有“此收據不能作為經營性業務收支結算憑證用”的字樣。
另外,小店拒開小額發票的情況也較為嚴重。有水果店表示開發票的消費金額要多于30元,小雜貨店則表示要多于50元才可以開;有的還表示對50元或100元以上較大額的發票要到進貨點索要,消費者第二天才能拿到。有的餐館則以“發票用完了”為由拒絕消費者開發票的請求。在一家小餐館用餐的陳女士對記者說,“上次我來的時候,他們就說發票用完了,這次又用完了,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多開、代開發票的現象也很普遍。在走訪的25家小店中,有七家表示可以多開小金額發票。在一家小店中,店主表示,可以代開發票,但要按8%的金額收費。而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正式發行的發票的成本僅僅在于紙張成本,商家購買發票時,要向當地稅務機關繳納發票稅,其稅率受地段和商家規模的影響,在5%至8%之間。有關人士向記者表示,很多商家也通過買賣發票獲取利潤。
“當前普通發票中存在的‘協議協商’開票、‘張冠李戴’開票、‘獲取差額’開票、‘弄虛作假’開票、白條入賬、拒開發票等很多現象。”北京市地稅局安保運維中心刁維列主任向記者表示。他說,發票對于所有與收入有關的稅種都有影響。以餐飲業為例,發票的多少直接影響到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城建稅及個人所得稅,這四個稅種所占的稅額占餐飲業總稅額的80%。關于發票代賣的現象,刁主任明確表示,這更是違反了法規。
7月30日,國務院法制辦已就修訂發票管理辦法向公眾公開征求意見,擬統一專業發票管理。(張莫 劉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