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深圳13家卡拉OK歌廳的經營者成為本市首批繳納卡拉OK版權費的KTV經營場所。但隨后,中國音像協會的收費資格、收費方式引來一片質疑聲。本報曾于5月25日和5月28日相繼刊登《“中國音像協會有資格收費嗎?”》和《交了版權費照樣將成被告?》,對此事進行詳細報道。
昨天,記者又獲得最新消息。深圳市福田區娛樂行業協會的50家會員單位已經成立了談判小組,他們希望能針對收費標準等問題與中國音像協會進行理性對話。而中國音像協會也通過本報傳達了協商的意愿。
質疑一
收費標準遠高于港臺地區
“版權費應該要交,但是希望能交得合情合理。”福田區娛樂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說,經過一段時間考察,工作人員發現,中國音像協會制定的基本標準(12元/包房/天)遠遠高于港臺地區!耙韵愀蹫槔粋有30個包房的卡拉OK企業每年要交納的費用包括卡拉OK伺服器牌照年費和公開播放年牌費,共計港幣68300元,平均到每天每包房應交納的版權費為港幣6.23元。而按照臺灣的收費標準,如果以包廂數計算,每年每間包廂要繳3000元新臺幣,換算成人民幣大約為759元,每天每包間的版權費約為2.08元人民幣!
多家卡拉OK廳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目前的收費標準比較高,給企業帶來的負擔比較重。福田區娛樂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稱,他們進行了初步測算,深圳現有歌舞廳數量大約為500家,按照目前無論有沒有生意都要“一刀切”的收費標準,整個行業一年下來要繳納的版權費近億元。
質疑二
“一刀切”收費標準不合理
“所有的卡拉OK經營者按照單一標準進行收費是不科學的!备L飬^娛樂行業協會的法律顧問梅臻表示,英國、日本等地著作權管理組織的卡拉OK版權收費標準都考慮到了不同卡拉OK者的實際經營狀況,按照多元標準進行合理收費。
記者了解到,大部分卡拉OK歌廳都希望有多樣化的繳費標準。比如企業可以按照包房費來收,可以按實際點歌數來收,也可以一次性買斷版權。如果按點歌數來收,熱門的歌曲應當比冷門的歌曲貴一些,而那些已經過了法定保護期的老歌就不應當再收費了。從技術上來說,在卡拉OK數字版權保護與運營管理系統建立之后,精確統計點歌數并非難事。同時,考慮到公平原則,經濟發達地區和經濟落后地區的收費標準也應該有所區別。
進展
音像協會歡迎協商
不久前舉行的廣東省卡拉OK版權收費新聞發布會上,中國音像協會新聞發言人曾表示,該協會將對那些拒不繳費、態度惡劣的歌廳提起訴訟,以法律手段維護知識產權。本應是國內維護知識產權標志性意義的卡拉OK版權收費事件,在多方爭議下成了一個尷尬僵局。眼下,這個僵局有望在深圳被打破。
“收費標準不被認同,肯定很難推行,打官司需要消耗很長時間。如果我們都想拖著不繳費,完全可以慢慢打官司。”福田區娛樂行業協會負責人表示,時間拖得越長,對于版權人來說越不公平,因此他們希望能與中國音像協會進行理性溝通,通過談判的方式確定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收費標準。
昨日18時,記者通過長途電話聯系到中國音像協會新聞發言人馮全甫,轉達了深圳部分卡拉OK經營者的想法。他表示,只要對保護音樂作品的版權有益,歡迎卡拉OK經營者以任何方式與他們進行溝通,當然,“談出來的價格必須權益人能接受才可以。”如果雙方談不攏,版權人只能通過法律渠道追討自己的權益。(周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