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遭央視曝光,不少經銷商經銷的胡師傅不粘鍋都砸在手里,為此30個胡師傅不粘鍋的經銷公司和個人將“胡師傅無煙鍋”全國總代理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賠償損失。海淀法院原定昨天上午在3個法庭同時審理此起系列案,但30個原告執意要求集體旁聽,并與法官爭得面紅耳赤,而有的法庭只坐得下兩名旁聽人員。直商議到10點多,法院決定組成合議庭共同審理這30起案子,但要推遲審理,其中一個庭延至7月4日。
上午9時,30個經銷商涌入只能安排兩名旁聽人員的法庭內,強烈要求一同旁聽。而這個庭原定由一名法官審理其中4起案件,除4名原告和代理人外,法官還允許與此案無關的另兩名其他案件的原告進來旁聽。但經銷商們吵嚷著表示要“一同參與此案”。
據經銷商稱,今年3月“胡師傅無煙鍋”被曝光后,生產廠家進京宣布停售,致使消費者紛紛退貨,而眾經銷商從全國總代理臺標公司購買的該產品全砸在各自手里。經銷商們認為,雙方已無法實現《經銷商協議》的合同目的,因此他們有權要求臺標公司返還貨款,賠償損失。
對此說法,臺標公司稱,該無煙鍋經國家質檢機構檢測認定符合有關標準,質量也符合雙方協議約定。該公司依協議,多次打出電視廣告,推廣品牌,且在被報道而引發退貨情況后,已履行:會同廠家簽署對無煙鍋質量做出承諾的《鄭重聲明》,并通過信訪方式向政府領導反映情況。“所以原告以我們交付產品質量不符約定,未履行合同義務為由,要求返還貨款、賠償損失是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