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我國GDP為130619億元,同比增長10.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8個百分點。 中新社發 劉懷君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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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我國GDP為130619億元,同比增長10.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8個百分點。 中新社發 劉懷君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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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7月22日電 香港《大公報》7月22日發表題為《經濟數據豈容提前外泄》的評論文章說,7月17日,國家統計局發布了上半年我國經濟運行數據,但奇怪的是,早在本月8日、15日,某外電就分別援引“官方消息人士”的說法稱,上半年我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漲7.9%,國內生產總值(GDP)同比增長10.4%。這一數據與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分毫不差。對此,有媒體記者向國家統計局新聞處求證GDP、CPI數據是否涉嫌“泄密”時,對方也稱“奇怪”。這到底是怎么了?
文章摘錄如下:
GDP、CPI數據是攸關國計民生的國家經濟運行數據,國家統計局是唯一的官方發布者。這兩項數據提前被外電公布出來,引發各媒體轉載,而且公布的數據和官方數據絲毫無差,確實值得深思。由于外電將數據來源加上“援引‘官方消息人士’的說法”,似乎是由國家統計局提前將這兩項數據透露出去的。更為吊詭的是,當媒體向國家統計局求證時,國家統計局也很驚詫,感覺“奇怪”。
這到底是怎么了?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明確規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屬于信息公開的范圍,但條例第三章也明確了公開的方式和程序: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這意味著GDP、CPI這兩項數據只能通過上述官方渠道公開,任何提前或私下透露的方式都涉嫌違法。
當然,并不排除外電和其它機構發布的數據是巧合式預測準確,并故意加上“官方消息人士”以混淆視聽。但無論如何,都給有關方面敲響了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的警鐘。
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是每個公民的應盡之責,對于公職人員而言更是不得有絲毫懈怠。怎么保密,采取何種方式保密,語言和行為如何規范,在保密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乃至各單位制定的保密崗位職責和行為規范中都有明確的規定。但有時候,百密一疏的紕漏和風險還是存在的,譬如保密崗位的人員一旦缺乏自律意識,口風不緊,稍不留意就泄了密。這種官員“大嘴巴”并不鮮見,胡言亂語了還不曉得后果的嚴重。所以,雖然外電有時候故意在玩“消息靈通人士”、“官方消息人士”或“據可靠消息”此類的大忽悠把戲,但也不排除確有一些人不自覺成為向外電泄密的“消息人士”。
所以,GDP、CPI數據被外電提前公布,無論是基于巧合,還是有人無心泄密,相關部門都應該引起足夠重視,自查自糾,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查清問題,彌補機制性漏洞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確保經濟運行數據的保密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在當前中國經濟運行存在著通脹風險的態勢下,CPI已經成為民生最關注的方向標,通過分析其漲跌來衡量荷包里的鈔票是否貶值。GDP更是體現中國經濟運行是冷是熱的基礎數據。中國股市的低迷,房市的不景氣,圍繞熱錢的爭議,超過2位數字增長率的GDP對國人而言早就不是歡欣而是擔憂。不要小看這兩項數字提前公布9天,卻可能造成民眾心理的動蕩不安和資本市場的紊亂。眾所周知,低迷的股市、熱錢涌動的資本市場,都經不起絲毫的風吹草動。所以,GDP、CPI數據的保密攸關國計民生,不容忽視。
完善經濟運行數據的保密機制,亟需完善法治層面的責任條款。如果確認GDP、CPI數據屬于外泄,違法是篤定之事。但是5月1日開始實施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并未對一些違規公開信息的行為和處罰標準作出明確界定,這就造成了違法難究的尷尬。因此,在法治層面完善涉密數據的責任條款,是杜絕泄密的方法,也是保密機制系統升級的必要途徑。(張敬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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