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部門回應消費者提出的服務若干不足之處
中新網12月21日電 針對中消協近日公布的民航服務消費體察報告中所指出的民航服務的不足之處,民航相關單位已作出回應。其中,對于不少消費者關心的退票和特價機票問題,民航相關單位表示,要敦促航空運輸企業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并加強銷售代理人的管理,規范業務操作,在各銷售網點向購票旅客及時、準確、全面地提供票源、各種折扣票價的適用條件和價格水平等信息。
民航方面表示,在現行的票價制定政策框架下,航空公司機票價格的制定是經國務院批準,并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2004年發布的第18號公告《民航國內航空運輸價格改革方案》中的規定執行的。但在旅客購票過程中,存在著個別航空運輸企業及其銷售代理人在銷售機票時未能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的現象,且沒有將自己的運輸條件及時對外公布,不能完整地向旅客履行有關票價和退票事項的告知義務,引起部分消費者的不滿意。
民航方面表示,為更好地做好相關服務工作,中國航空運輸協會今后將協同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和民航行業主管部門認真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依法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進行核查、處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針對同樣有不少消費者關心的航班延誤和補償問題,民航方面解釋稱,航班飛行由于自身的特殊性會受到諸如天氣、突發性事件及其他很多不可預測事件的影響,受到方方面面因素的制約,實際上航班延誤是非常復雜且無法完全避免的現象。盡管存在很多客觀條件的限制,但在屬于航空公司應該提供的服務范圍內,大部分航空公司都能做到及時提供相應的服務,但有些航空公司也的確存在服務不到位的現象。如信息傳遞不及時、補救措施不能有效滿足旅客需要、對旅客的需求關注程度不夠等等,容易引起消費者的誤解。
民航方面表示,航班正常率是考量一個航空公司運營的重要指標,減少航班延誤也是所有航空運輸企業一直做著積極的努力:(1)加強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誤時的信息公布能力,提供全程、及時、清晰的信息,并向旅客說明原因,履行告知旅客的義務,引導旅客選擇其他方式繼續旅行,根據旅客的需求,加以妥善安置;(2)整合航空公司內部資源,注重業務銜接,各航空公司之間建立方便快捷的簽轉程序,一旦發生大面積航班延誤,能盡量使旅客成行;(3)對航班延誤做針對性的培訓,進一步提高一線員工的素質,提升員工服務意識和水平,從而提高應對不正常航班時的服務能力。
民航方面說,航班延誤的補償標準明示與否,是航空公司在市場經濟中的經營行為,取決于航空公司經營策略的考慮。在市場競爭中,航空公司的差異化、特色化服務必然吸引消費者增加對其品牌的關注與青睞。消費者在享受航空運輸服務過程中,也可以對航空公司的服務進行評價和選擇。
中國消費者協會12日公布的民航服務消費體察報告顯示,中國民航服務質量顯著提高,得到絕大多數消費者的認可,但問題仍不可小視,服務質量提高尚需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