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給公眾錢包做代言的統計數據公布了:根據年度統計結果,2008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注]為29229元,日平均工資為111.99元。細心的讀者也許會發現,這里有一個多余的“注”字。事實上,這可一點都不多余,而恰恰是國家統計局今年公布這一數據的最大特點,或可曰“重大改進”。
往年,國家統計局公布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都只有簡簡單單的和上面格式完全相同的一句話,區別僅是三個數字不同且沒有那個“注”字,然后就是“特此公告”。
這個長“注”透露的信息有:其一,統計尚未包括城鎮的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其二,統計的是勞動報酬總額,不論是否計入成本,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內;其三,統計的是個人稅前工資,并且包括個人交納的養老、醫療、住房等個人賬戶的基金;其四,平均工資為工資總額除以單位的年內平均職工人數。
毋庸置疑,長“注”之下,所有類似“我的工資沒那么高”的民眾疑惑,都成了無的放矢,都是“不了解統計規則”之“誤解”。首先,收入最低的私企職工不統計;其次,無論是端午節發的幾個粽子還是中秋節發的一盒月餅,都算你的工資;再次,你繳給國家的個稅仍然算你的工資,你那些不可支配的社保資金更是你的工資;最后,即使你和你的8個同事全是窮光蛋,不幸的是,公司領導是千萬富翁,那么你們公司所有人都將被統計成百萬富翁。
在形式意義上,加“注”或許應該算是一種進步,至少省去了專家們為向民眾解釋“數字在漲,感覺沒漲”之緣由的寶貴口水。人家“注”得這樣清楚,再來質疑統計數據偏離公眾感受,顯然不是專心聽講的好學生,是該打屁股的。可是,我們必須得問:既然明知注水嚴重,為何不能先把水擰干了,再來公布數據呢?你公布一個“水汪汪”的數據,公眾還得自我計算扣除水分的比例,你的工資獎金納稅人是否更該依比例扣除呢?
有一種無聊叫統計平均工資——明知統計數據嚴重偏離公眾感受,亦明知巨大統計漏洞何在,失真的統計工作卻進行不誤,并樂此不疲地接連公布“成果”。加了“注”的平均工資,里面貯有多少“水”分?公眾見“注”不見“水”,統計局見“水”不擰“水”,我們不能一直這樣。(舒圣祥 注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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