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二次高收入人群個稅申報工作將于2008年1月1日開始啟動。10月26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06年11月公布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包括在11項所得項目中,如果合計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均須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 中新社發 呂建設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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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高科技企業工作的李小姐春節后回到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財務處填寫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申報表格。李小姐說,單位許多同事都接到了財務處的電話提醒,并由財務工作人員代理申報,這讓員工感覺“輕松多了”。
企業幫員工理“糊涂賬”
記者了解到,和李小姐所在的公司一樣,許多企事業單位都為員工當起了“12萬申報”的“代理”。京城某報社財務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實行年收入12萬元以上申報制度的第一年開始,他們就將每位員工的年度工資薪金數額整理匯總,然后通知符合申報要求的員工。“同意由我們代理申報的員工可在財務人員的指導下填寫申報表格,然后我們會將所有的個人申報統一遞交地稅部門。”
納稅人楊小姐認為,年收入12萬元以上由單位代為申報不僅能對員工起到督促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能讓員工準確了解自己的收入信息是否需要申報。“單位每個月的工資、獎金、補貼都會分好幾次發放,如果不是每次都特地記錄下來,我很難算出自己的年收入到底是多少。”多數納稅人選擇代理申報根據稅法規定,2007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申報期限是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記者從稅務部門獲悉,雖然申報期限剛剛過半,通過各種申報方式進行的“12萬申報”已經十分踴躍,其中選擇網上申報的占了絕大多數。
記者從順義地稅了解到,截至昨日,在順義地稅進行年所得12萬元申報的納稅人已經超過了去年同期的一倍多,其中逾六成是由單位代理申報。而在其他區縣,“12萬申報”人數也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長。
專家建議增加激勵機制
去年是實行年收入12萬元以上自行申報的第一年,地稅部門統計顯示,北京地區申報人數近26萬,約占全國160萬申報人數的1/6。而稅務專家高培勇認為,按照我國目前的人均收入水平來看,目前的申報數字與收入“達標”的實際人數仍存在著一定差距。
目前,有關部門對于“12萬申報”的主要約束機制是對未按時申報者處以罰金。記者從北京地稅獲悉,2007年地稅部門共對3300多名未按規定進行申報的納稅人進行了約談和檢查,并對其中有問題的476人實行了處罰,處罰金額95200元。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顧海兵認為,我國還沒有建立像美國那樣的納稅申報激勵機制,即把退稅制度與收入申報制度掛鉤。“也就是說,納稅人僅僅負有按時申報的責任,而未享受到申報帶來的權益。”顧海兵認為,“12萬申報”只是“權宜之計”,所有納稅人全員申報應成為未來的發展方向,而激勵機制將提高納稅人申報的積極性。(記者沈衍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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