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大常委會9月28日決定,從今年開始,將每年11月的第一個星期日確定為“重慶農民工日”,今后每逢這一天,重慶將在農民工的培訓就業、勞動保護、社會保障、子女教育、醫療衛生、戶籍管理等方面確定一個主題,開展政策研討、輿論宣傳以及多種形式的送溫暖活動,為農民工解決實際問題。
目前中國擁有近9億農村人口,重慶市率先設立“農民工日”,體現了地方政府順應時代潮流、在社會公平方面意識覺醒的積極態度。不管這個特別設立的日子,今后會給重慶市區400余萬農民工和全市700萬農村富余勞動力,帶來多大程度的實際利益,此舉本身都已具備不可低估的意義。
我國為某一特別的職業群體設立的專屬日或節日已有多個,比如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等,這些節日的設立,體現了社會對他們的尊敬。但遺憾的是,農民工雖辛勤勞作并為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但卻缺少專屬自己的節日。
今天,我國的農村富余勞動力逐步走出鄉土涌入城市,他們以自己的勤勞和血汗,為城市的發展做著最重要、最普遍的貢獻。但是,誠如社會的共識所見,農民工依然是一個典型的弱勢群體,從收入水平到生活環境,從社會福利到子女教育,從社會地位到政治權利,他們在很多方面依然沒有得到公平待遇。
從這個意義上說,設立“農民工日”,與其說是用諸如教師節之類的辦法促進社會對這一群體的尊重,不如說是給這一群體本應享有的社會政治經濟權利以某種實現的機會。因此,在“農民工日”里,最重要的工作內容是借這個特別的日子,讓農民工得到更多的實惠,為農民工解決更多的實際問題。
在政治上,有關政府機構需要為常年在外的農民工正當、及時行使公民權利,參與經常居住地的社會和公共事務管理提供更大便利。比如,很多農民工由于長期在外奔波,很少甚至從來沒有行使過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關機構可以考慮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為農民工行使這一政治權利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和其他便利。
又比如,憲法所規定的公民的監督權、控告申訴權、勞動權、休息權,很多農民工不但自己不熟悉,而且經常被一些人漠視或踐踏,有關部門可以考慮專題解決這些問題,如設立農民工申訴投訴受理點、下大力氣進行涉及農民工權益的司法宣判和執行等。
在經濟上,農民工流入地政府可以嘗試以解決拖欠民工工資為切入點,公平處理勞資糾紛,與農民工流出地政府建立協作機制,解決其在故鄉的土地承包權糾紛;在條件成熟的地方,可以考慮分批次、分階段解決農民工的基本住房問題等。
在社會事務方面,農民工流入地政府需要考慮以解決其社會保障和子女教育為重點,掃除農民工融入當地社會的制度障礙;針對當前城市居民和農民工群體之間溝通不暢的現狀,地方政府不但可以考慮加大宣傳力度,還可以為彼此互相溝通提供更多機會。
如果把思路拓展得更寬一點,“農民工日”的意義不僅在于對農民工這一群體的愛護,更是對農民這一群體的重視。因此,如果重慶市能夠以“農民工日”為契機,切實為農民工解決實際問題,并將其中某些事務經;⒅贫然,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國家有關部門不妨推廣這一制度,最終在中國設立“農民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