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郜風濤3月7日透露,《住房保障法》被列入2010年國務院立法規劃。此前,同屬社會保障領域的《社會救助法》已在2009年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而《社會保險法》則在2009年12月完成三審,有望今年之內出臺。
一系列密集行進的社保立法背后,共識業已形成:中國在保持經濟發展的同時,對民生的關注必須提上更高的立法層面。“我國法律正在實現從以經濟立法為主向民生立法為主的轉變。”北京大學法學教授賈俊玲說。
趨勢的背后,是仍然不盡如人意的現狀。隨著國民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斷擴大,人們比任何時候都更迫切關注民生問題,迫切要求重塑仍然碎片化的中國社保制度。有學者則認為,在收入分配改革尤其是初次分配改革各種利益盤根錯節的現實背景下,率先抓緊推進社保制度的建設可以成為最佳切入點。
社會保障制度不僅僅是再分配領域中調節貧富差距的關鍵因素之一,從更加長遠的目標來看,人們更期望通過它來實現一個公平、普惠,切實維護個人自由、平等與尊嚴的福利社會目標。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劃時代的一步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邁出了中國社保體制劃時代的一步。
“中國農民幾千年來第一次可以在60歲后享受到政府提供財政支持的基本養老保障了。”中共中央黨校社會教研部教授青連斌在接受《財經國家周刊》采訪時說。
2009年9月,國務院推出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中國新型養老保險是在社會保險制度沒有完善,城市化水平還比較低的情況下,就啟動了面向全國8億多農村人口的農村養老保險,實現了農民養老基金從無到有的轉變。
一直以來,政府推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沒有把農村人口納入進來。2005年我國各項社會福利支出占政府財政比重為27.08%,其中城鎮社會福利支出所占比重是21.82%,農村社會福利支出則只占5.26%。
這帶來的最顯著后果是,由于制度覆蓋面原因,政府絕大部分的社會福利資金投向了城鎮,因此再分配領域的不公更加劇了城鄉收入差距。
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推出,被業界認為是中國養老保險制度跨越城鄉差別,邁向“全民老有所養”目標的關鍵一步。人們寄望其可以彌補養老保險制度的缺失,使制度走向整合,而且協調城鄉二元格局,起到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
很多學者都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表示稱贊,并一致表示應該加快試點進程,不應該依照原指導意見等到2020年再實現農村全覆蓋,“三到五年的時間就應該全面完成。”中國人民大學勞動社會保障學院教授鄭功成表示。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贊成農村養老保險應加快進程,但他也表示了擔憂,“三分政策,七分管理。”他認為相當多的養老保險的經辦機構還沒有建成,缺乏技術人員和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之前,中國曾經自1986年開始試行過農村養老保險(也稱“老農保”),主要通過個人繳費實行,輔助以集體經濟補助。老農保完全看不到政府的身影,最終于由于基金不足、管理不善而夭折。有專家據此諫言,本輪試點,政府需要加大經辦機構建設,確保不使制度在確立以后,卻輸在執行環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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