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德里附近的哈里亞納邦為例,邦政府提高了土地開發項目向農民購地的補償標準,還將政府項目的土地補償以年金的方式分33年來支付,而年金還會根據通貨膨脹率每年增長。此外,該邦還規定,在被征用土地上建設的項目建成后,必須為被征地農民每家提供一個就業機會。在不同地區,政府會核定一個最低購地價格,開發商向農民提出的購地價均不能低于這個標準。
此外,印度各邦都盡可能可能地以“土地置換”的方式來補償動遷農民。動遷的農民還可以選擇購買在他們土地上搞開發的企業的股份。在動遷地區,即使是無地的農民也可領取住房補貼。
由于這些保障農民土地利益的措施,從2007年以后,印度各地農民獲得的征地補償就屢創新高。2008年,旁遮普邦為修建昌迪加爾國際機場進行征地,其補償價格創下了每英畝1500萬盧比(約人民幣225萬元)的最高紀錄。
2010年3月10日,印度恰蒂斯加爾邦政府宣布,將修訂該邦的開發動遷政策,把過去的征地補償標準提高10倍,確保農民向開發商出賣土地的價格在每英畝60萬到100萬盧比以上。
炫富
變富農民追求上流生活
農民暴發戶的炫耀性消費,顯示出了印度的較低社會階層對社會流動性的渴望。
印度政府的“征地新政”以及地價的快速增長催生了雅達夫一家這樣的新經濟階層:農民暴發戶。
不少農民還由此也產生了一種“幸福的煩惱”:要怎么處置賣地所得的錢呢?一些農民選擇購買更多的土地、投資子女的教育或者改善居住環境。還有一些農民甚至準備移民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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