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上市的門坎為“兩高六新”,即高成長、高科技、新經濟、新服務、新能源、新材料、新農業、新模式。
從目前申報企業的情況來看,基本符合上述“兩高六新”的要求,電子信息類(具體包括軟件、自動化、互聯網等類型)企業所占比重排在第一位,其后分別為新能源、新材料、環保、現代服務業、生物制藥等。
文章對創業板“超額融資”、“超高市盈率”、創業板“圈錢”等方面的風險提出了警示。
文章認為,創業板的順利、長久運行,必須在系統、完善、嚴格的制度保證下展開。與其坐等問題出現,莫不如去學習成熟市場發展創業板的經驗,將一些適用的規則和制度作為中國創業板的借鑒。
附:創業板十年大事記
2009年6月5日:深交所正式發布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2009年5月14日:證監會發布新發審保薦辦法
2009年5月8日:深交所發布創業板上市規則(征求意見稿)
2009年5月1日:創業板IPO辦法施行
2008年2月:創業板主要規則和制度設計基本完成
2007年6月:創業板框架初定
2007年3月:深交所稱創業板技術準備到位
2006年6月:新老劃段第一股中工國際在中小板發行,兩市為IPO重開閘
2004年6月:深市恢復發新股——八支新股在中小板上市,時稱中國股市“新八股”
2002年:成思危提出建議:中小板作為創業板的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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