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征收多少流轉稅呢?根據國際結算銀行的調查,每年總的金融交易大約為900萬億美元。若將流轉稅率設為0.1%,那一年的稅收收入為9000億美元,在3年內幾乎便能覆蓋全球銀行業估計總額在2.8萬億美元的損失。即使將流轉稅率設為0.005%,也將產生450億美元的收入,接近非洲每年所需的500億美元援助。
我所建議的不是個別國家征收托賓稅,而是所有G20成員都按一個單一的、統一的稅率征稅,比如說0.005%。如果我們都統一征稅,就不會存在比誰征稅更低的競賽。因為全球泡沫是全球問題,G20可以達成一致來逆周期調節稅收。征稅的政府可以將這些收益委托給一個全球基金,并且設計一種機制讓政府可以利用部分收益來解決當前的危機。
另一個規范全球財政主體的措施是商定預提稅稅率的標準,這一數值估計在15%~20%。統一預提稅的協議將使全球征稅體系更加統一,全球稅制趨同進而降低全球的交易成本。如果離岸金融中心零稅收優勢受到削弱,那么制造監管和稅收“黑洞”的動機將會受到限制。新興市場將減少稅收流向離岸中心的損失,國內稅收體制的改善將使得新興市場有能力不再依靠國外借貸或者熱錢來融資。
作者系銀監會首席顧問和國際咨詢委員會委員、召集人,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國際咨詢委員會成員,上海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領導小組國際咨詢委員會委員,馬來西亞總統經濟顧問。曾于1998年10月到2005年9月連續三屆擔任香港證監會主席,并在2003年到2005年間擔任國際證監會組織技術委員會主席,1993年到1998年間擔任香港金融管理局副總裁。(沈聯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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