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最新表態:“仍未發現”不當行為的證據
8月11日,力拓公司在其網站上發表聲明。這則題為《關于上海的員工(更新2)》的聲明援引力拓公司鐵礦石部門負責人薩姆·沃爾什(Sam Walsh)的話,表達了力拓公司對4名因為涉嫌為境外刺探和竊取中國國家秘密,已于7月5日晚被中國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刑事拘留的員工現狀的關切。但他同時表示,力拓公司目前仍未發現任何能證明該4位員工存在不當行為的證據。
這是力拓公司就“間諜門”的第二次表態。
此前的7月17日,力拓公司曾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公告,援引沃爾什的話說,此前有媒體報道的力拓員工涉嫌向中國鋼鐵企業行賄的說法是“完全沒有根據的”,并表示在上海被刑事拘留的4位員工的表現一貫符合力拓公司的“嚴格且公開的道德行為規范”。
沃爾什所指的媒體報道,是7月15日《中國日報》在頭版刊發的題為“‘Bribery is widespread' in Rio case ”(力拓案涉及大量賄賂事實)的報道。該報道援引一位來自某大型鋼鐵企業的高層人士的話稱,力拓在與中鋼協的談判前就認識了16家鋼鐵企業的談判代表,而這些談判代表掌握了重要的行業信息。披露上述信息的高層還表示,力拓賄賂了這些談判代表(以獲得相關的行業信息),這已經成為該行業中的一項“潛規則”。
報道還提到,如果有些鋼企的代表不愿意接受賄賂,力拓就會削減對這些鋼企的礦石供應量。最后,整個鋼鐵行業都接受了賄賂。
該報道一見報,旋即引起了其他媒體和公眾的廣泛關注,一些澳大利亞的媒體也轉述了相關內容。7月15日晚6點,澳大利亞最有影響力的報紙之一《世紀報》(AGE)在其網站上,就網民是否相信中國媒體所報道的力拓對中國鋼企相關人員進行賄賂的說法開啟了一項網絡民意調查。中國青年報記者發現,在調查開通后的8小時內,該民意調查共收到了97個回復。其中,超過半數的回復表示他們相信報道中提到的力拓賄賂中國鋼企的說法。
例如,一位叫“sydneypaul”的用戶稱自己是一家酒類出口商的員工,在中國工作過幾年。他在回復中打了一個比方,如果不涂潤滑劑,車輪就不會轉。而另一位叫“rogy”的用戶也提到自己曾在中國工作過兩年。他認為在中國,類似的商業賄賂很常見,“就像做足療、唱KTV和洗桑拿一樣”。
還有一些回復提到,如果力拓行賄的說法被證實,16家中國鋼鐵企業中涉嫌受賄的相關人員也應當受到法律的懲罰。
《中國日報》報道刊發的第二天,7月16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回答記者關于力拓案的提問時強調:中國政府始終不渝地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堅定不移地奉行歡迎、吸引外資的政策。對到中國來投資興業的外國企業,我想引用一句中國的俗話:“恭喜發財”。我們希望在中國經營的外國企業都能賺到錢,我們也愿意為他們賺錢提供良好的環境。同時,我還要說一句中國的古話:“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個“道”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就是法律,也就是說我們要求外國在華投資企業遵守中國的法律和規定;第二層含義就是誠信,我們希望外國公司遵守商業道德,不能偷偷摸摸。
秦剛同時還表示,“此案正在由中國有關部門依法審理之中,我不掌握有關細節。”
中國部分鋼企被指有受賄“前科”
在尚無定論的力拓“賄賂門”之前,一些中國鋼鐵企業就曾有過接受商業賄賂的不光彩“前科”。
2007年7月,《財經》雜志刊發了關于美國史尼澤鋼鐵公司(Schnitzer Steel Industries)前高級副總裁史昌吾(Si Chan Wooh)因向中國國有鋼鐵公司行賄,而同意向美國證交會支付罰金的報道。該報道援引美國證交會于2007年6月29日向美國俄勒岡州地區法院提交的訴狀,稱史昌吾向中國國有鋼鐵公司支付的賄賂費用總計超過20.5萬美元,涉及30筆交易。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官方網站上檢索到,同年12月13日,美國證交會就同一案件事實,針對史尼澤鋼鐵公司原首席執行官、董事會主席羅伯特·菲利普(Robert W.Philip)也提起了訴訟。
上訴兩份訴狀都載明,總部設在美國波特蘭的史尼澤鋼鐵公司,為獲得對中國和韓國的部分鋼鐵企業出售廢鋼材的合同,在1999年~2004年間分別向中國和韓國的鋼鐵企業行賄超過190萬美元,而其獲得的合同給史尼澤鋼鐵公司帶來的總收入超過5億美元。其中,史尼澤鋼鐵公司及其子公司以現金、回扣或禮品的方式,對中國國有鋼鐵企業工作人員的行賄數額約為20.5萬美元,獲得了30筆出售廢鋼材的合同,總收入約9600萬美元,凈利潤約630萬美元。
此外,兩份訴狀還都提到了史尼澤鋼鐵公司采用了類似的手段,向中國和韓國的部分私營鋼鐵企業行賄約170萬美元。其中,對中國私營鋼企的行賄數額達到42萬美元,從中獲取的合同所帶來的總收入約2.14億美元。(記者 來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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