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狀:基層工商部門“無能為力”
集貿市場超薄塑料袋滿天飛的現狀,有人認為是監管不力導致,但我省工商部門不認可這種說法。
省工商局用一組數據來說明,工商部門執行“限塑令”在行動。為開展限塑專項檢查,一年來,我省工商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5萬余人次,共檢查商場、超市、集貿市場10689個、商戶89209家,共查處不合格塑料袋106萬個。
還有一組數字說明,查處雖然在行動,但“罰不責眾”。一年來,為限塑我省工商部門共罰款13.36萬元。二七工商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限塑令”相關要求,違反“限塑令”一般不直接對罰小商販,罰款只能罰市場主辦單位。
但目前的現狀是,集貿市場管理方不可能統一對塑料袋進行收費,工商部門只能監督商戶執行。“查處一次使用超薄塑料袋,一般罰款50元,這不足以引起商戶重視,有市場就有需求。”
這幾天,鄭州各基層工商所工作人員都從內網上,又看到一個關于“限塑令”通知,“從即日起到6月25日,開展零售市場的塑料袋專項檢查”。
而在今年4月,根據國家工商總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開展限塑整治工作的通知》,我省工商部門再次開展流通領域的不合格塑料袋整治,要求在5月底前,全省開展“限塑”專項檢查。
上一次專項檢查尚未結束,這一次專項檢查通知又已經發出。二七區工商部門一位專門負責“限塑令”檢查有關人士說,從去年6月1日“限塑令”實施一年來,不論是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要求,還是省市工商統一安排,“下發的通知不少于4次,這次又見‘通知’,不是基層工商人員面對通知無動于衷,而是檢查了卻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根本:問題要從生產源頭抓起
每次去超市購物,看到塑料袋被“明目張膽”地收費,作為“限塑令”流通領域的管理人員,金水工商部門工作人員張先生就氣不打一處來:“規定當初制定就不完善,限塑的初衷是為了支持環保,現在卻讓市民在超市花錢買塑料袋。這算什么?有償銷售塑料袋就是支持環保嗎?”
管城區一位工商人員說,其實他自己也是個環保主義者,要想真正治理塑料袋問題,要從生產源頭抓起,“這邊是不讓使用超薄塑料袋,那邊小作坊還在大肆生產塑料袋。源頭不控制,集貿市場一天查兩次也無濟于事。”
關注“限塑令”的工商人員王先生也建議,治理白色污染,當從生產源頭往后疏導,而不是從民眾這里堵截。
那么,我省有多少家塑料袋生產企業?按照監管領域劃分,生產企業的管理權在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不過,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人士說,我省塑料袋廠家都是太小的企業,沒有專門監督檢查過,所以不能提供具體生產企業的數字。
建議:這幾個方法是否可行?
當然,“限塑”規定本身沒有錯,只是還有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總是無法徹底改變集貿市場現狀,基層工商人員希望,有關部門能及時針對“規定”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搞好調查研究,給“限塑令”打好“補丁”,使“限塑令”更切合實際、更具體、更具有操作性。
比如,給生產廠家規定,必須生產環保塑料袋;給商場超市規定,必須使用環保塑料袋;另外,可以回收廢舊塑料袋。
也可以提議政府應對限塑令進行修改,超市不準使用中小型購物袋,只能提供大型購物袋,應向消費滿20元的消費者免費提供大型購物袋,消費20元以下的要收費。
國外一些商家的做法也值得借鑒。英國零售商TESCO在英國推出了一種“綠色積分卡”,如果顧客結款時沒有使用塑料購物袋,收銀員就會在顧客的綠色積分卡上為顧客積分(類似國內目前推行的會員積分卡),綠色積分累積到一定數值后,商家會通過返利形式獎勵顧客。(來源:河南商報 記者 謝朝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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