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為《舉報蜂蜜行業的“三鹿”:汪氏蜂蜜園一年坑害數百萬消費者》的舉報稱,江西汪氏的“倍力康蜂膠自上市銷售以來,就一直沒有取得國家授予的、合法的保健食品批文”。對此,江西汪氏質疑存在同行惡意競爭。
《每日經濟新聞》獲得的江西汪氏“關于倍力康蜂膠”的聲明顯示,江西汪氏承認沒有規范標識保健食品文號及圖標,“已將倍力康蜂膠全部下架并召回。”
質疑:汪氏產品非法生產銷售
江西汪氏最早于1985年在四川創建,此后南下珠海創立珠海汪氏蜜蜂園有限公司、北上建立吉林汪氏蜜蜂園有限公司,目前控股汪氏蜂業集團,是國內規模最大、以蜜蜂養殖、蜂產品深加工為主業,集保健品、食品飲料、化妝品、房地產、旅游開發等多種產業為一體的企業。
而這已不是江西汪氏第一次遭遇質疑。2007年7月前后,江西汪氏因其特種花粉被懷疑為罌粟花粉,而被消費者告上法庭。江西汪氏曾發通知要求各地經銷商召回涉嫌產品。
目前,外界的質疑主要集中在江西汪氏的3方面問題。“倍力康蜂膠”首當其沖。在該產品外包裝上,均沒有保健食品的標志,只標注了一個普通的地方批文號:贛衛食證(2007)第3610000100010。
此外,江西汪氏銷售的汪氏蜂膠液也同樣被指出沒有保健食品批號,只有“贛衛食證字(2007)第360000-100010號。”
而中國蜂產品協會蜂膠專業委員會于2008年12月19日出臺的《關于當前蜂膠產品市場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指出,蜂膠未列入2002年衛生部(衛法監發〈2002〉51號)發布的食品和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名單。衛生部的上述文件中,蜂膠被列入保健食品原料名單,即蜂膠類產品必須經過申報,獲得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后,方能合法生產銷售。
第二點質疑則是,江西汪氏的“野玫瑰蜜”和“雪脂蓮”故意混淆名稱。有報道指出,江西汪氏“野玫瑰蜜”并非野生的玫瑰蜜,而只是一種學名叫刺莓薔薇的花蜜;“雪脂蓮蜜”也只是云貴一帶的苕子花蜜,并非源自生長在海拔4000米雪蓮。
《每日經濟新聞》根據國家工商總局中國商標網上查閱獲悉,“雪脂蓮”只是商標名稱,注冊號/申請號為1631038,范圍是蜂蜜、食用蜂膠、非醫用蜂王漿、非醫用營養粉等。而《產品質量法》規定:“食品名稱必須采用表明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不得使用引起消費者誤解或混淆的名稱。”
第三,江西汪氏主打的“純天然”、“無污染”、“有機蜜”等賣點亦遭到“憑空捏造概念”的質疑,認為江西汪氏的蜜源基地根本無法滿足其原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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