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必須到辦稅服務廳申報嗎?
答:根據《辦法》的規定,納稅人可以采取多種靈活的方式辦理納稅申報,如可以在地稅機關的網站上進行申報,可以郵寄申報,也可以直接到地稅機關的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方式申報。因此,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不一定都去辦稅服務廳進行納稅申報,而是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方便、適合的方式進行申報。
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采取數據電文方式申報的,應當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關紙質資料;納稅人采取郵寄方式申報的,以郵政部門掛號信函收據作為申報憑據,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可以委托他人辦理申報嗎?
答:考慮到個人所得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計算復雜,一些納稅人難以準確自行辦理納稅申報事宜,根據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應允許納稅人委托中介機構或者他人代為辦理納稅申報,因此,《辦法》明確規定:“納稅人可以委托有稅務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或者他人代為辦理納稅申報”。
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后,稅務機關能為納稅人保密嗎?
答: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八條的規定,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的情況保密。如果一旦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沒有依法為納稅人保密,外泄了納稅人的有關信息,按照稅收征管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的自行納稅申報,在我國是第一次,稅務機關準備采取哪些措施保證明年申報期順利開展這項工作呢?
答: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是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辦理2006年度納稅申報的申報期,也是去年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按修訂后的稅法規定自行納稅申報的第一年。為了做好這項工作,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6]164號),從加強組織領導、宣傳輔導、受理申報等方面對稅務機關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
(一)要求各級地稅機關認真研究分析受理納稅申報的各個環節需要做好的工作,預計可能發生的問題和困難,提出應對問題和困難的預案措施,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積極穩妥地推進工作。
(二)稅務機關將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渠道、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對納稅人的宣傳、輔導,幫助納稅人掌握自行納稅申報的內容、地點、時間、程序、法律責任等事項。
(三)稅務機關將在年底前,通過多種方式將適用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發放到方便納稅人取用的場所,如掛到稅務機關網站,擺放在辦稅服務廳,送到高收入個人較多的單位等等,方便納稅人領取申報表。
(四)在辦稅服務廳設置專門接受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申報的窗口,或者放置簡易快捷的接收納稅申報表的設施,方便納稅人報送納稅申報表,同時,應設立專門受理申報補稅的窗口,為申報補稅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務。
(五)稅務機關要開辟各種申報途徑,方便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如條件具備的稅務機關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網上申報系統,推行網絡申報,要運用郵寄申報,等等。
(六)稅務機關要對進行申報的納稅人按人建立檔案,通過匯集相關信息,實施動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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