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4日電 山西省經委和山西省焦炭集團宣布,從三日起,對非法生產的焦炭不予安排鐵路運力,同時進一步規范焦炭鐵路運輸秩序。
前幾年,隨著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加大,鋼材價格一路飆升,投資焦炭的欲望受到空前刺激。目前,全國焦炭行業生產能力嚴重過剩。全國一千四百家焦炭生產企業,二00五年產量二點三億噸,產能利用率只有百分之七十。其中山西二00五年合法的焦炭產能為八千多萬噸,再加上在建和新建成的項目,產能至少超過一點五億噸,而大大超出發展規劃。
為防止焦炭企業超產,山西省規定,凡是焦炭企業提供的貨源證明量超過其合法產能部分,該企業的貨源證明作廢,鐵路部門不得為其安排運輸計劃。凡是不按規定程序申報鐵路運輸計劃的單位,將被取消焦炭鐵路運輸經營資格。
規定還指出,鐵路部門將核定各企業鐵路運輸月度計劃量不得大于核定的合法產能,嚴禁大型機焦企業收購經銷各類非法生產的焦炭。所有通過鐵路發運焦炭的單位每月向山西省焦炭集團申報焦炭鐵路運輸計劃時,必須在“鐵路貨物運輸服務訂單”上加蓋焦炭貨源企業印章,同時出具焦炭生產企業提供的焦炭貨源證明,否則,將不列入鐵路運輸計劃。
目前,山西省共有一百五十六家合法焦炭企業,合法產能為八千二百五十一萬噸,其中已投產七千零七萬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