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壟斷無助著作權保護
卡拉OK版權保護一直步履維艱,音集協從申請成立到被民政部批準成立,歷時長達2年。按包間收費政策也飽受爭議,KTV業主質疑,點一首交一筆更公平,沒點的歌、沒開的包間為何也要收費?而12元/間/天的收費標準(各地可以協商下浮)也被質疑超過日本等發達國家。
“這種局面的形成,與行業壟斷造成‘獨此一家,別無分號’的局面不無關系,正是沒有行業競爭,版權人別無選擇,因此只能接受高額管理費和劣質服務。”一位業內人士如是說。按常理,版權費如何分配是維權組織的核心工作,在成立之初就應該有明確規定,然而從音集協的回應來看顯然標準并不明確,在音集協網站公布的章程中,也沒有詳細說明,作為一個運行2年的維權組織,協會“需要協調”的說辭自然沒法令人信服。
知情人透露,早在2005年,音得利、紅英和清華同方三家公司曾買下了全球十大唱片公司的音像制品著作權。按規定,只要獲得了著作權人的授權,就可以代為維權,但在音集協成立后,有關部門規定KTV收費必須由音集協出面,進而“收編”了音得利等三家公司。這樣做的初衷,原本是避免多頭收費,然而帶來的負面效應是,全國就一個維權組織,這種壟斷地位使得它很容易放松自律,即使會員對其不滿意也無法轉投其他維權組織。
我國的KTV收費從一開始就帶有強烈的行政整合色彩,不利于培育良性的維權環境。因此有專家建議,放松對KTV收費的準入限制,把市場問題交給市場來解決,讓版權人自己來選擇服務優良的維權組織。(王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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