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薪令收效并不大
財政部的限薪令表面上是針對金融企業,但通知中同時強調,其他企業“也照此辦理”。縱觀國有金融企業高管的年薪,雖然絕對值較高,但畢竟相較2007年絕大部分還是降了。但其他行業我行我素,使降薪90%成為一紙空談。
是制度不合理還是根本不該限薪?
記者采訪的多位公司法專家表示,高管的年薪大多數是由上市公司薪酬委員會制定的,薪酬的發放與其經營業績有關,這是企業自治的行為,不該強行要求進行限制。
但也有專家對此持異議。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所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魯桐表示,高管薪酬如果跟業績的提升掛鉤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是現在有一種情況是,公司業績進步并不大,但是薪酬每年還是增長得比較快,這說明,在董事會高管薪酬規則的制定方面,董事如何發揮對薪酬的管理,還有待于完善。
薪酬事件不僅發生在中國,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在美國也曾多次刮過降薪風暴。2008年10月,當雷曼兄弟前CEO富爾德在美國國會接受質詢時,有議員批評稱,富爾德在雷曼兄弟破產前夕,一邊請求聯邦政府援助,一邊把上千萬美元的離職金裝進公司高管的口袋。美國民眾憤怒了。歐盟官員將之斥為“社會禍患”。美國總統奧巴馬則直言,“你們財富已超百萬,同時還在著手解雇工人,你們至少應該愿意作出一些犧牲吧”。
記者采訪了解到,對于美國的作法,國內專家有的表示我們應該效法,出臺更有力的舉措,有的則認為美國救企業的錢是財政出的,這和中國情形不同,談不上效法。
科學設計薪酬制度
其實限薪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限薪的關鍵是我們要有更加切實可行的科學的薪酬制度設計”,上海復旦大學管理學院教授張文賢認為,超高薪的根源不是缺乏監督,而是缺乏科學的制度設計。
據記者了解,限薪令只是4月10日財政部的一紙通知。在此之前,財政部就曾發布《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此后也有傳聞有關部門將進行專門調查。但問題似乎并不是如此一個限薪令或者調查能解決得了的。
問題的另一方面是:“薪酬,怎樣既能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又符合當前中國的‘國情’而又不離譜?但著眼于長遠,要從目標、導向、績效考核、方法以及思路等多方面進行薪酬制度設計。”張文賢說。
就目標而言,是要從根本上解決公平與效率的關系,使公平與效率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在導向上,是將從崗位導向轉變為貢獻導向,以貢獻為依據,同時考慮崗位的重要性,將此作為計量薪酬的組成部分;同時關注績效考核。總之,政府要引導,企業薪酬制定要合理而科學,需要兩方面合力。(本報記者 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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