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出臺意見規范用人單位裁員 8種人員不得裁減
2008年12月07日 14:36 來源:新華網 發表評論
山東濟南市日前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的意見》(簡稱《意見》),規定8種人員不得列入裁員之列,同時,3種人員應優先留用。
《意見》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現役軍人配偶、烈士遺屬(配偶)、殘疾人、省級及以上勞模;夫妻雙方在同一用人單位工作的,應當留用一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不得裁減。
同時,與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人員,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人員,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贍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人員,用人單位應當優先留用。
濟南市要求,用人單位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應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一次性裁員40人以上的,應事先通知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劉寶森)
【編輯:吳歆】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