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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4月10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于2008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日前經國務院通過,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各地政府及國務院各部委和機構貫徹執行!兑庖姟芬髲娀O督管理,確保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和扶貧救災資金等專項資金的安全。
《意見》指出,要督促配合有關部門規范社保基金的征繳、支付、管理和使用,加強基金征繳和對財政專戶的監督,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實現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嚴肅查處貪污、截留、擠占、挪用、騙取社;鸬刃袨椤<涌旖⒑屯晟苹痫L險控制長效機制,確;鸢踩_;鸬纳鐣U瞎δ苷嬲菁皬V大群眾。
《意見》說,要督促協調有關部門完善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做到應繳盡繳、公平規范,為解決城鎮職工住房問題發揮更大作用;健全監管制度,落實監管責任,及時發現并嚴肅查處違規運作、繳納和擠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積金等行為,確保資金安全;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內部管理,規范運作,改進作風,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方便支取、使用,切實維護廣大職工合法權益。
《意見》強調,要督促加強審計和財政監督,確保扶貧、救災資金等專項資金?顚S,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嚴肅查處貪污、截留、擠占、挪用、騙取扶貧、救災資金等專項資金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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