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四日電 (記者 陶社蘭)全國政協委員、浙江省傳化集團董事長徐冠巨今天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蓬勃發展,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應建立基礎性的引導機制,通過賦予社會責任標桿企業稅收優惠、優先采購權等方式,支持和鼓勵民營企業積極踐行社會責任。
正在北京出席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的徐冠巨接受采訪時說,民營企業熱心慈善公益事業,積極投身光彩事業,已成為和諧社會的助推器。但社會上還存在著一些誤區,片面理解社會責任。
徐冠巨領導的傳化集團是中國知名的多元化民營企業集團。二00七年,集團實現工業和服務業總收入一百零三點七億元,利潤九點四七億元,上繳稅金六點五億元。集團位列中國大企業集團競爭力五百強第一百三十九位,中國民營企業五百強第八十四位,中國品牌五百強第九十九位。
“企業的社會責任既體現在依法納稅、誠信經營、提供就業、回饋社會等物質財富的創造和奉獻上,也體現在企業家的精神追求、企業的發展境界、企業文化建設、知識財富的積累等精神財富的創造和奉獻。”他說。
徐冠巨認為,制訂一套立足民營企業發展實際,具有系統性、指導性、實用性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體系,對于推進企業的社會責任管理,推動企業的健康成長具有積極的意義。為此,建議政府主管單位牽頭,聯合各有關單位制訂一套能有效推進企業健康發展的社會責任標準體系。其中包括:
——在自主創新、做強做大企業方面的社會責任。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創造更多的社會財富,繳納更多稅收的同時,遵循科學規律,進行科學決策,實現健康運營;加大科技投入,重視制度創新,追求文化再造,打造品牌企業。
——在保護環境、節約資源方面的社會責任。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是企業必須自覺承擔的責任;治污減排,降低能耗,是企業的基礎“功課”;要做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企業。
——在扶貧濟困、熱心慈善公益事業方面的社會責任。民營企業家應給社會這樣一種印象:哪里需要有人承擔社會責任,哪里就會出現有社會責任感的民營企業家,推動民營企業家群體從“功利價值”向“責任價值”轉變,從企業家向慈善家提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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