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萬元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一年到期后卻只掙39.6元引發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是否真實爭議———
銀行回應
銀行不會拿信譽開玩笑
銀行如何才能證明自己報告的理財產品收益真實客觀?會不會故意隱瞞侵占本應屬于客戶的收益?帶著這兩個問題記者采訪了一些銀行人士。
“銀行怎么可能那樣做?如果不信任我們,連存錢都會有風險。”銀行人士普遍認為,這些問題反映的是客戶對銀行的信任程度,挑戰的是銀行的道德風險。在他們看來,國內的大銀行基本都上市了,內部控制和外部監管都很嚴格,銀行不可能拿自己的信譽開玩笑。
據記者了解,各家銀行也都按照監管要求和內部管理的規定,對代客理財業務制定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一家大型國有銀行北京分行資金運營部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發行的每一款理財產品都會統一指定一家分行為資金托管行,設立獨立專用的資金賬戶,產品的運作和營銷由不同的部門分頭完成。除了這些內部措施外,每款理財產品都會聘請國際著名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
銀行可不可以把理財產品操作過程中的交易憑證及時向客戶公開呢?一位資深理財專業人士告訴記者,在銀行與客戶簽訂的投資合同中,一般都有與產品信息公告相關的內容。有的約定一個月公布一次,有的則與基金一樣可以日日更新,還有的可能一季才公布一次。但這些在產品運作過程中公布的信息一般只限于指定期間內凈值或收益率的變化,并不能告知投資的具體操作。這首先是因為銀行理財產品種類繁多,不是每款產品都像基金一樣需要在資本市場進行頻繁操作,一些掛鉤產品買的其實是期權,到期前根本就沒有什么操作。此外,理財產品的投資管理也需要保守商業秘密,不可能對市場完全透明。
“如果客戶真正理解了投資協議上的內容,不少產品的收益率都可以自己算出來。”一位理財人士告訴記者,銀行理財產品的協議上會詳細載明投資對象和投資收益計算的公式。比如一些掛鉤股票、匯率或利率的理財產品,掛鉤物的價格變化都是市場公開信息,投資者如果不信任銀行的公告,完全可以自己套用公式進行計算。這些產品的收益根本不可能作假。這位理財人士認為,客戶要保證自己的收益,最關鍵就是要弄懂理財產品協議中每一條款的含義,不要稀里糊涂跟風購買。
除了規章制度和產品本身的原因外,市場激烈的競爭也大大降低了銀行造假的可能性。“現在理財產品競爭多激烈呀,而且各家產品都很相似,如果你敢造假,收益肯定比其他銀行低,客戶一比較,以后就會去買其他銀行的產品。長此以往,就算不被監管懲治,也會被市場拋棄,誰能冒這種風險?”不少銀行人士都對記者發表了這種觀點。
最近兩年,伴隨著資本市場的火爆和大眾理財意識的普及,銀行代客理財進入快速發展的高峰期。根據銀監會發布的數據,截至2007年9月末,全國共有60家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了個人理財業務。2007年前三季度,各中、外資商業銀行共銷售1643只、2836款個人理財產品,銷售總量近6000億元人民幣,2007年全年銷售總量有望達到1萬億元。
10萬投入銀行理財
到期只獲利39.6元
事件緣起
一年前,陳先生年逾七旬的父母花10萬元購買了一款銀行發售的理財產品,但一年到期后卻發現只掙了39.6元,陳先生一家認為銀行設計的理財產品存在瑕疵。
陳先生告訴記者,按照合同約定,他父母購買的這款理財產品預計年收益為0至16%。近日合同到期后,銀行公布的實際收益率為0.0396%,他們投資的10萬元錢,最終只獲得39.6元的收益。陳先生一家在詫異之余趕緊翻閱合同,按照上面公布的一則公式計算,該理財產品掛鉤的股票只有同時漲跌,才能獲得較高的收益率。陳先生不滿地說:“去年股市那么火,這款產品涉及的4只股票去年都有良好表現。只有4只股票全年的漲跌幅度相當,才讓投資者獲得收益,這種產品設計本身就存在問題。”“我們即便把這錢存成定期,得到的利息也要幾千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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