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
企業規避帶薪休假的招數不會比規避《勞動合同法》少。目前企業對“工資”的含意可搞出不同明目來,基本工資可以制定得很低,以此來讓職工不敢休假。
此前,新華網就帶薪休假進行的調查顯示,選擇不休假的占到了70.62%。同時來自另外一家權威媒體的調查顯示,73.0%的人從未休過年休假。
【透析】
當加班成為一種“企業文化”的時候,其負作用正在迅速顯現。目前,曾經徘徊在日本的過勞死陰影正在逼近中國職場。“過勞”是對勞動力、生產力的傷害和透支。相反,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可以激發工薪階層的創造力,增強他們的幸福感,成為社會極其寶貴的持續發展“內在潛力”。如果帶薪休假都變成了補貼或補償,帶薪休假的意義就失去了。所以,在一些實施細則里,必須強調帶薪休假的天數,不能因為“薪低”,普遍被企業買下來。
據說,在巴西,很多企業愿意在自愿基礎上高薪換得員工的假期,員工也比較樂意“出售假期”增加收入。不過,巴西《勞動法》中明確要求員工每年至少要把假期的1/3用于休息。
“安排好工作”成借口?
●聲音
“有一年夏天,我想帶孩子出門旅游,試探著向部門經理要求帶薪休假,對方臉色一沉,‘你要休假,好啊,手頭的那攤活兒交給誰?’”
———山西某市煤礦集團職工趙競
趙競是這家公司的財務人員。她說,《職工帶薪休假條例》出臺前,公司就有帶薪休假的規定,員工手冊里寫的清清楚楚。可她在公司里工作4年了,很少發現有人主動提帶薪休假的事。“一個蘿卜一個坑,部門領導說了,如果讓你們輪流去休假,這些空缺誰來補?”
【現象】
《職工帶薪休假條例》出臺前,根據《勞動法》規定,不少地方的機關和事業單位、一些大型國有企業都規定了帶薪休假制度。但執行情況并不樂觀。就在很多外資企業普遍把帶薪休假當成一種激勵制度,當成吸引人才、凝聚人才的制勝法寶,每年都安排職工帶薪休假,其他一些企業卻把“工作安排不開”當成了不執行帶薪休假的“借口”,休假在很多情況下被打了折扣,甚至“犧牲”掉了通常也意識不到。
【透析】
鼓勵帶薪休假是一種趨勢,是社會進步的標志。職工缺乏帶薪休假的底氣,雖然跟人員編制緊張、就業壓力大和更重視現金報酬有關,但更重要的是單位不積極支持。帶薪休假,不是“集體放假”,而是輪流安排職工休假,只要有心,單位肯定能夠安排得過來,一個單位一年甚至數年都不能安排單位職工輪流休幾天假,無論如何也是難以置信的。因此,各地出臺細則,要在“提高企業違法成本充分”上做文章,促使企業提高帶薪休假意識,最大程度落實職工帶薪休假權。(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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