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9月28日電(記者 李飛云)溫州市國資委27日與金可達集團有限公司、浙江東方集團公司、溫州管道燃氣有限公司、溫州長運集團有限公司、溫州港務集團公司等三十八戶所監管企業的經營者正式簽訂2007年度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責任書,并以此作為各位企業經營者年薪考核機制的標準,一改以往國有企業負責人自定薪酬、薪酬與業績脫節等現象。
記者在溫州長運集團有限公司的責任書上看到標有具體數據的考核指標,分為基本指標和分類指標以及國資委綜合評議指標。基本指標中,年度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從利潤總額和凈資產收益率來評價企業的經營情況;分類指標則從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和管理費用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來衡量企業管理能力;具有溫州地方特色的國資委綜合評議指標考核分為:班子建設、投資管理、產權管理、改革改制、財務監管,占考核總分的百分之二十。
溫州市國資委主任蔡永進介紹說,由于行業不同和國有資產規模不同,不同企業的考核數據也分別設定,其中企業年度利潤總額目標值要超過去三年的平均值并超上年實際完成值,將業績考核與薪酬掛鉤,“企業經營者的薪酬分為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基本年薪與資產規模掛鉤,績效年薪同業績考核掛鉤。業績好,薪酬高,業績差,薪酬低。”
溫州市副市長孟建新在會上表示:“由溫州國資委負責,根據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辦法,對完成考核任務的企業經營者,實現企業經營者薪酬與企業經濟效益同步增長;對未能完成經營目標的企業經營者,根據考核辦法,給予通報、警告、扣減薪酬甚至調整及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