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九月十七日電(記者 賈靖峰)中國證監會今天晚間宣布自今日起在發行審核委員會中設立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以期提高并購重組審核工作的質量和透明度,適應股權分置改革后市場發展的需要。
并購重組委委員將由中國證監會的專業人員和中國證監會外的有關專家組成,由中國證監會聘任。委員為二十五名,其中中國證監會的人員五名,中國證監會以外的人員二十名。根據決定,并購重組委設會議召集人五名。委員每屆任期一年,可連任,但連續任期最長不超過三屆。
并購重組委將負責審核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申請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審核財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及相關人員為并購重組申請事項出具的有關材料及意見書;審核中國證監會有關職能部門出具的初審報告;對并購重組申請事項提出審核意見。重組并購申請事項最后需由中國證監會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準或不予核準的決定。
根據證監會決定,凡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向特定對象購買資產、上市公司實施合并、分立等事項,均應向并購重組委申請。
證監會副主席范福春近期曾對媒體表示,今年以來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數量迅速增多,方式不斷創新,資本市場價格發現、資源配置的功能正逐步實現,證監會將進一步加強對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活動的監管。而對此次專設重組并購審核委員會的決定,證監會則表示,此舉將切實保證在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工作中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