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一日電 (記者 曾利明)國家衛生部與商務部今天公布了《住宿業衛生規范》、《沐浴場所衛生規范》和《美容美發場所衛生規范》,以期加強這三個行業的衛生管理,規范經營行為,提高衛生管理水平。
三個規范均由總則、場所衛生要求、衛生操作要求、衛生管理、人員衛生要求等五個部分組成并推薦了相關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衛生管理自查項目等。
規范明確了相關場所對選址、內外環境、布局及設施、公共衛生間、用品消毒、供水、通風、廢棄物處置等設施設置的衛生要求;規定了經營者應當制定的操作規程,用品用具采購、儲藏與使用衛生要求以及操作人員的操作行為等。
對衛生管理對機構及人員職責、培訓、管理制度、環境衛生管理、應急預案、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等方面做出了規定,并制定了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衛生知識培訓內容和對個人衛生的要求。
衛生部稱,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中國住宿場所、沐浴場所、美容美發等場所等公共場所數量大幅增加,功能和形式日益拓展,服務內容不斷豐富。但也暴露了突出的衛生管理問題:
一是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場所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或設計階段和竣工驗收前未進行衛生學評價,場所周圍存在污染源,場所供水、衛生及消毒設施設計設置不符合衛生要求。二是場所衛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不到位,衛生操作不規范。三是原來的《公共浴室衛生標準》、《理發店、美容店衛生標準》、《旅店業衛生標準》等對場所衛生管理的規定缺乏系統性、難以指導公共場所經營者開展衛生管理工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