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四月八日電 (記者 甘娜) 針對企業到緬甸北部和老撾北部開展罌粟替代種植、發展替代產業,云南政府出臺包括簡化入境手續、提供信用保險支持等一系列相關優惠政策,降低企業境外投資風險。
《云南省境外罌粟替代企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公安部門在辦理替代項下人員出入境通行證時,注明實施替代項目的出入境口岸及通道名稱,不再作出入境口岸的一致性限定。并要求對替代項下人員、物資、車輛出入境應當實行快速通關,簡化辦證和查驗手續。企業組織車輛出境從事替代項目的運輸任務,憑企業(項目)核準證書,到出境口岸公安邊防檢查機構辦理《機動車出入境查驗卡》后,從項目實施就近的口岸、通道出入境。
《辦法》還規定,邊境各口岸和通道實行二十四小時備勤制度。在口岸和通道關閉后,對核準企業急需出入境的人員、貨物和運輸工具實行預約通關。
此外,為了幫助境外罌粟替代企業規避和降低境外投資風險,《辦法》規定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等信用保險機構應積極向企業提供信用保險支持。經核準的替代種植企業(項目)可申請境外罌粟替代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還能得到國家開發銀行云南省分行等政策性銀行的支持。
近年來,云南省積極組織企業到境外毒源地開展替代種植,截至目前,在緬甸北部、老撾北部地區發展罌粟替代種植的各類農作物總面積累計達一百萬畝左右。截至二00五至二00六年度,緬北罌粟種植面積已降至四十余萬畝,為近三十年來最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