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4日電 中國國務院已正式批準的國家發改委上報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05-2020年) 》提出,為保證今后核電站“退役”順利進行,核電站投入商業運行開始時,即在核電發電成本中強制提取、積累核電站退役處理費用。
該《規劃》提出,要在中央財政設立核電站退役專項基金賬戶,在各核電站商業運行期內提取。
有關費用征收標準和執行辦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國防科工委研究確定。
《規劃》還明確,為保證核燃料的安全穩定供應,要建立天然鈾資源保障體系,并制定方案征收乏燃料后處理基金!笆晃濉逼陂g啟動有關研究工作,爭取在2010年前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