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首設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 改善風險內控
2008年04月01日 19:25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社北京四月一日電(記者 賈靖峰)內地即將首次在期貨公司中設立首席風險官。中國證監會周二發布《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試行)》,將這一規范細化出臺,以期促進期貨公司合規經營,改善公司內控機制,規定將于五月一日起施行。
此次頒布的規定明確了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的職責、履職保障、任免程序、行為規范、監督管理等事項。規定首席風險官的特殊職責:即不直接介入公司決策和具體的風險管理操作,而是對公司經營管理行為的合法合規性、風險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根據規定,首席風險官發現公司存在重大經營風險或風險隱患時,應及時告知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業務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
首席風險官還將負有報告職責,對期貨公司存在問題不整改或整改未達到化解風險要求的,或公司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重大風險隱患的,首席風險官應向公司董事會、監事會、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告。
此外,規定還賦予首席風險官以“獨立的報告渠道和充分的知情權”,以保障其正常履職。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今日透露,該規定旨在引導期貨公司有效規避合規風險,加強自我管理,自發建立以首席風險官制度為基礎的合規、風控體系,規定的發布將對期貨公司合規經營、風險管理、期貨市場誠信體系有所助推。
【編輯:張明】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