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起特大非法集資案移送審查起訴
近日,江蘇省南京市檢察院受理了由偵查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孫海瑜、胡臻等3人涉嫌集資詐騙,梅水良、魏家迅等9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上述嫌疑人以種植靈芝為誘餌,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達39億余元,被騙群眾達11萬余人。
經查,2003年4月,孫海瑜出任李某(因集資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開辦的南京金淳蚯蚓粉有限公司市場部經理后,很快掌握了李某的“集資致富經”。其后,她與金淳公司同事胡某、連某等人以高淳縣定埠鎮靈芝種植產業為依托成立了南京潤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孫海瑜等人宣稱靈芝種植和開發產業無風險,能產生高利潤,利用多種手段進行虛假宣傳、鼓動,先后采用與投資者簽訂所謂的合伙種植靈芝合同、產品銷售合同、工礦產品訂貨合同等三種模式,在山東、上海、浙江等數十個省、直轄市欺騙群眾。2005年,他們用集資款進行增資,將公司變為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委托國內某投資托管有限公司和美國某公司北京辦事處進行財務虛假包裝。
經有關部門審計,2004年4月至2008年7月,孫海瑜、胡臻等人非法集資總金額達39億余元,涉及11萬余人,資金主要用于歸還前期的集資本金、高額利息、代理商及公司高管提成、個人揮霍、對外放貸以及用于成立關聯公司的注冊資金等。目前仍有約4.5億元無法償還,涉及被騙群眾約7800余人。(崔潔 肖水金 雒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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