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財政部宣布,已于近日發出通知,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90%的原則確定國有金融機構2008年度高管人員薪酬。這是繼今年2月財政部下發相關管理辦法,規定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最高年薪為稅前收入280萬元人民幣后,再一次量化國有金融機構高管薪酬,這將成為我國逐步改革金融高管收入分配的又一重大舉措。
“雖然金融企業高管限薪是必然的潮流,但不同行業、不同機構需要差異性細分才能完善限薪體制。”北京師范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鐘偉表示。
國有金融高管已普遍降薪
從已經發布2008年年報的上市國有金融機構情況來看,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等大型國有金融企業高管2008年的年薪,已經相對于2007年平均下降了10%以上,同時,這幾家國有商業銀行2008年的利潤并未出現下降。
對此,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院長丁劍平結合美國政府對美金融高管限薪政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金融機構業績要明顯好于美國同類機構,但財政部此次明確量化限制國有金融企業高管薪酬,顯然是一個清晰的信號來表達中國規范國有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分配秩序的決心。
財政部在9日的通知中還表示,2008年度業績下降的國有金融機構,要求高管人員薪酬再下調10%。而在已經披露2008年年報的國有金融機構中,中國人壽2008年利潤下降64%,其高管薪酬無疑將受到此條款更大的約束。
但從實際公布的情況看,中國人壽部分高管降薪幅度并未“達標”,其中董事長楊超稅前年薪為168萬元,總裁萬峰稅前年薪為160萬元,分別較2007年下降15.6%和14.9%,如按照上述財政部設定的標準,中國人壽高管2008年的薪酬總水平應至少下降20%。不過,在中國人壽高管中年薪最高的總精算師邵慧中2008年度稅前年薪為435萬元,下降了27.9%。
針對此種情況,財政部9日的通知中并未說明對于高于限定比例外的薪酬是否需要退還,以及如何退還。同時,針對不同類別金融機構業績變動差異較大,有業內專家也表示,目前仍需要一些對行業標準細分以及對具體實施操作指導的政策出臺。“雖然金融企業高管限薪是必然的潮流,但不同行業、不同機構需要差異性細分才能完善限薪體制。”北京師范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鐘偉表示。
降薪后薪酬仍處較高水平
此前,在今年2月,財政部還在下發的《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暫行辦法》中表示,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的績效將被分為五個等級,而根據等級的不同相關負責人也會得到5萬元—70萬元不等的基本薪酬,加上最多三倍于基本薪酬的績效薪酬,高管最多可拿到280萬元年薪。
根據上述幾大國有商業銀行高管2008年年薪平均在150萬元左右的情況看,均未超過280萬元的上限。而此前,上海大型國有控股證券公司國泰君安證券也公布,其2008年總裁助理以上高管平均崗位工資額為人民幣57萬元,其中公司董事長薪酬實發83萬元,總裁實發80萬元。
雖然并未“超標”,但在當下經濟大環境中,金融行業高管薪酬高于其他行業、且高管與普通基層員工的薪酬差距較大的現象卻較為明顯。據中國薪酬調查網發布的薪情排行榜顯示,金融行業高管薪酬水平在中國位居所有行業之首。而據國家統計局9日發布的數據顯示,2008年我國平均工資最高的是證券業的172123元;而其次為其他金融活動業87670元。簡單對比來看,國有金融企業高管人員年薪與業內平均工資相比,仍處在一個較高的水平。
對于金融企業高管薪酬高于行業平均工資水平,中國人民大學人力資源教研室主任文躍然對記者表示,金融機構高管人員的工作壓力與管理任務并不輕,但在目前全社會經濟發展壓力和就業壓力增大的大背景下,如果金融企業脫離國情、當前經濟形勢、行業發展以及自身實際,發放過高薪酬必將被普通勞動者與社會輿論所不認可。
“作為國有的金融企業,財政部有權利對其高管的薪酬作出限制。”文躍然表示。
同時,不僅國有金融企業對高管2008年度薪酬已經作出調整,一些非國有金融機構也已主動將其高管人員薪酬較2007年有所下調。其中,中國平安董事長馬明哲2008年主動將年薪降為零,而深發展首席執行官法蘭克紐曼也將其2007年2285萬元的天價年薪降至1598萬元。
分配改革約束效應漸顯
此前財政部已連續下發了《關于金融類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從一定程度上已經開始對金融類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高管,進行“限薪”控制。
此次規范國有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分配秩序,不僅符合當前國際國內形勢,而且從量化管理上,進一步有利于公平社會收入分配和維護國家和股東的權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動金融機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改進薪酬決策機制,促進激勵和約束并舉。
而這一系列措施,已經對金融企業“限薪”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此前的3月16日,興業銀行宣布因公司董事會認為高管薪酬方案還有待進一步論證,將原擬于3月17日披露的年報推遲至4月28日發布。
同時,對金融企業高管限薪是否會導致金融機構人才外流,也成為了業內關注的焦點。針對作為知識密集型企業的金融機構,丁劍平認為,國有金融企業高管薪酬受限,勢必會影響到這些機構對高層次管理人才的引進。“如何利用限薪這把雙刃劍,逐步形成既能有效約束金融企業高管薪酬水平,又不會導致高端人才的流失的機制,將成為一個重點。”丁劍平說。
而鐘偉則表示,在目前情況下,結合財政部的限薪措施并加以一定的市場化定薪將成為國內金融企業未來可能選擇的道路。(記者楊毅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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