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以來,中國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問題激起多方關注。國務院國資委企業分配局有關負責人14日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2006年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平均薪酬為53.1萬元,所謂“天價薪酬”并不存在。
據該負責人透露,2006年,境內149戶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平均薪酬為53.1萬元,比上年同比增長11.85%,其中延期支付13.7萬元,當期收入39.4萬元(稅前)。
來自國資委的統計顯示,在中央企業負責人第一任期(2004-2006年)期間,央企負責人薪酬總額年均增長14.84%,薪酬水平年均增長14.92%,均低于同期中央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年均增長和全國國有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年均增長幅度。2005-2006年,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總體水平與中央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差距呈逐年縮小的趨勢。
該負責人說:“‘在現有155家央企中,管理層年薪動輒數十萬、數百萬甚至上千萬以上’,以及有的人稱‘央企高管的年收入,與職工差距高達幾百萬’的說法是沒有事實依據的,不符合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的實際情況。”
據了解,在國資委的19個內設機構中,企業分配局專司調控所監管中央企業的工資分配總體水平,及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的擬訂和實施。
按照國資委發布的《中央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暫行辦法》,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由基薪和績效薪金組成。基薪根據國有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結合企業經濟規模和收入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績效薪金與年度考核結果掛鉤,最低為零,最高3倍封頂。年度績效薪金的60%在年度考核結束后當期兌現,其余40%根據任期考核結果延期到連任或離任的下一年兌現。
該負責人強調,至于前一段時間披露的中國神華、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海油服等企業的薪酬,分別為神華集團、中國石油集團、中國石化集團、中國海洋石油控股的上市公司(A+H)高管人員的薪酬和股票期權收入,而非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這些企業已經進入國內外資本市場,是按公司治理的規則來確定其薪酬的。 不過,他也表示,上市公司也需要在規范法人治理結構的基礎上,使其薪酬更加合理。
目前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有149家,只是中央企業中的一部分,并不包括銀行、保險等金融企業。(記者 樊曦 黃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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