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災區或將啟動災后重建物資臨時價格干預
2008年05月23日 12:09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三日電 國家發改委最新下文要求,四川、重慶、甘肅、陜西等地震災區價格主管部門須在認真總結對食品、藥品、醫療用品等實施臨時價格干預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價格變動情況,在報請省級政府批準后,及時啟動對帳篷、鋼材、水泥、玻璃、木材、磚瓦砂石等災后重建物資的臨時價格干預。
當前中國地震災區生產恢復和災后重建任務艱巨而繁重,保持糧食、食用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價格,帳篷、鋼材、水泥、玻璃等救災和災后重建物資價格穩定顯然十分重要。
據悉,地震災區將通過限定差價率或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多種方式,努力穩定災區抗震救災物資價格。
在醞釀啟動災后重建物資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同時,中國官方還將重點加強生活必需品和抗震救災物資的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對于借地震災害之機哄抬物價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完)
【編輯:藍玉貴】
專題報道:四川汶川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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