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前女首富張茵“血汗工廠”事件終于有了權威結論,但為何一家不錯的企業,為職工福利投入了巨額資金,卻反而被指責為“血汗工廠”?今早,省總工會副主席孔祥鴻指出,雖然東莞玖龍紙業不是“血汗工廠”,但確在管理上存在一些欠缺和問題,一定程度上損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廣大企業經營者應從中吸取教訓。
玖龍問題一:嚴重的以罰代管
孔祥鴻介紹說,從調查看,玖龍存在嚴重的以罰代管。公司制訂的《員工手冊》中,部分條款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罰則有幾十項。據調查,該公司去年共罰款107萬元,其中一線職工被罰4986人次(該廠職工7408人),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被罰478人次,相當于70%以上職工被罰,許多職工心中不忿,造成企業內部不和諧。
玖龍問題二:工傷事故也較多
工傷事故也較多。去年玖龍共發生工傷事故51宗,造成職工輕傷41人,重傷8人,死亡2人。據實地觀察和對職工訪談,該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還是比較健全的,但對職工勞動安全保護的管理有疏漏,一些制度落實不到位。如一些職工的勞動安全衛生意識比較薄弱,配備的勞保用品沒有使用,部分勞保用品更新不及時,使其工傷事故呈相對集中、重復性發生的特點。
玖龍問題三:存在超時加班問題
此外,玖龍還存在超時加班問題。該公司職工總收入高于東莞社會平均工資,達到2000元至5000元之間,但一線工人的基本工資在900元左右,相當部分收入為加班工資。公司為職工繳納社保金的基數也偏低。其基數960元只是職工的基本工資而不是全部收入。同時,勞務派遣工的待遇也有待改進。這些職工不能在公司餐廳就餐,不能免費乘坐交通車,也不能入住職工宿舍,雖不違法,但有悖情理。
對這些問題,聯合調查組都提出了整改建議,玖龍紙業表示完全接受,有些當天就進行整改,如廢止罰款,勞務派遣工享受公司員工待遇等。
名企不應因納稅多而違法違規
孔祥鴻指出,香港學生組織SACOM指責玖龍紙業為“血汗工廠”缺乏依據,其不公正指責與結論通過互聯網,對中國企業在一定范圍內的形象產生了不良影響,但為什么一間不錯的企業反而會被指責為“血汗工廠”?這說明,所有企業都應依法依規經營,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樹立起良好的企業形象。尤其是一些大企業、知名企業,不能因為納稅多,對當地經濟發展貢獻大就沾沾自喜,不正視自身存在的薄弱環節的違法違規問題。(記者 馬漢青、通訊員 周四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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