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臺稅收優惠政策 鼓勵核電發展
2008年04月10日 18:24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日電(記者 俞嵐)中國近日統一明確了鼓勵核電發展的稅收政策。官方稱,積極推進核電建設,將改善中國的能源供應結構,保障能源安全和經濟安全,保護環境。
來自財政部十日的消息,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了《關于核電行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通知》,核力發電企業生產銷售電力產品,自核電機組正式商業投產次月起十五個年度內,將統一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返還比例分三個階段逐級遞減。
具體返還比例為:自正式商業投產次月起五個年度內,返還比例為已入庫稅款的七成五;第六至第十個年度內,返還七成;第十一至第十五個年度內,返還五成五;自投產次月起滿十五個年度以后,不再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
此外,核力發電企業取得的增值稅退稅款,專項用于還本付息,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中國正在加大能源結構調整力度。新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表示,積極發展核電、風電、水電等清潔優質能源已刻不容緩。當前,中國能源結構仍以煤炭為主體,清潔優質能源的比重偏低。
據張國寶透露,官方正計劃調整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加快沿海核電發展,力爭二0二0年核電占電力總裝機比例達到百分之五以上。之前在核電規劃中,核電比重為百分之四。
核能作為新型清潔能源可以降低二氧化硫、煙塵、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同時可以減少煤炭的開采、運輸和燃燒總量,是電力工業減排污染物的有效途徑,也是減緩地球溫室效應的重要措施。
【編輯: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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