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連續6個月不賣油將被收回牌照。記者昨日從有關方面獲悉,廣東省經貿委近日下發了《廣東省成品油零售企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擬對加油站出臺一些新的管理規定,其中,如果沒有3年以上的供油合同不能開加油站,而外資不得控股30個以上的加油站。
對兩大巨頭基本無影響
征求意見稿中要求,開設加油站的基本條件之一是:“具有長期、穩定的成品油供應渠道,與具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的企業簽訂3年以上的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成品油供油協議”,在辦理審批手續時,必須交驗該協議。記者了解到,該條件對中石油、中石化這些石油巨頭幾乎沒有任何障礙,兩者本身就是最大的批發企業;但對民企來說,就必須找一個能夠供應3年以上的成品油批發企業,這似乎增加了對中石化、中石油的依附。
廣東省石油行業協會新聞發言人范小平表示,這主要是從現有國情出發,如果一個加油站開業了,油源問題沒有解決,供應就沒有辦法保證,不利于穩定市場。
民營油企廣州市萬順達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其祥則認為,相比2005年以前的規定,這已是好了很多了,當時的規定是要有中石油或中石化的供油協議才能批加油站。廣東批發企業有200多家,很多加油站可以有多種選擇。
而廣東油氣商會油品部部長姚達明也表示,現在大企業中,民營加油站不但可以選中石化、中石油,還可以選擇中海油、中化,將來甚至可以選擇外資,這個門檻對民營企業影響不會太大。
半年不賣油將收回牌照
成品油供應緊張,部分加油站暫停歇業應對。但新的規定要求,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停歇業不應超過6個月。超過期限的,由省經貿委撤銷其成品油經營許可。
對此,姚達明表示,這主要是從保證供應方面做出如此規定的,開個油站,必須要經營,否則油站就失去了意義。
外資控股油站禁超30個
在征求意見稿中還規定,“同一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超過30座及以上加油站的(含投資建設加油站、控股和租賃站),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不同種類和品牌成品油的,不允許外方控股。”
在廣東的一家外資加油站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中油BP,中外股份比例為51∶49。
但有業內人士也認為,其實這可通過打擦邊球來實現控股超過30個加油站的目標,比如通過設立不同的公司,每個公司控股30個以下,兩個公司就可突破這個上限。(記者 何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