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豐臺工商分局在全市率先實施《商品交易市場節令性食品經營管理辦法》,規定節令性食品在銷售中,如出現質量問題等,將由市場主辦單位先行賠付。
月餅、元宵、粽子、大閘蟹、西瓜、大桃等節令食品將推行一種新的管理辦法。工商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所謂節令性食品,就是指在一年中的某一特定時間段、大量集中上市、具有一定代表性、在消費者中具有影響力的食品。如:元宵節的元宵、湯圓;端午節的粽子;中秋節的月餅;金秋時節的大閘蟹;以及夏季的西瓜、秋天的大桃等。
豐臺工商分局市場科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新的管理辦法將率先在月餅、大閘蟹這兩種當下的節令性食品中實施。
工商要求豐臺轄區的新發地、岳各莊等200余家市場,嚴把月餅準入關口,對月餅廠家進行資質備案,包括質量合格證明等,涉及商標品牌的,要有商標授權備案;市場自行對產品進行抽樣,送有資質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不合格產品要及時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在銷售商品時主動向消費者出具銷售憑證。在月餅、大閘蟹的銷售中,如出現質量問題,由市場主辦單位先行賠付。( 藺麗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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