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晚,海口市工商局從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拿到復檢結果,結果顯示,農夫山泉和統一企業的3種抽檢產品全部合格。(12月2日新華社)
“砒霜門”事件峰回路轉,轉眼變成了“檢測門”。此前認定這3種產品總砷超標的初檢部門海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負責人的話言猶在耳:“我們完全可以對檢測結果負責”。現在,不知道他如何對自己的檢測結果負責、負什么責。
如果說“砒霜門”事件重創了兩家企業的聲譽,那么當“砒霜門”轉變成“檢測門”,重創的則是政府檢測機構的公信力——我們的一些食品檢測機構總是那樣令人失望,有毒的東西檢測不出來(如蘇丹紅、三聚氰胺等),沒毒的東西卻檢測出毒來,既然能把沒毒的東西說成有毒,當然也可能把有毒的東西說成沒毒。
農夫山泉方面在此前的新聞發布會上稱,“砒霜門”事件有人幕后操縱。而此次“砒霜門”事件的諸多蹊蹺之處,也讓人不得不產生“有人幕后操縱”的聯想。其一,農夫山泉的相關產品在各級各地檢測機構均被檢測合格,唯獨在海口市檢測不合格;其二,海口市工商局頭一天拿到檢測報告,第二天即發布消費警示,沒有通知相關企業,更沒給相關企業申訴的機會;其三,食品安全信息至少應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發布,海口市工商局發布該類信息涉嫌越權;其四,海口市工商局將砷與砒霜這兩種物質聯系起來,導致“總砷超標”被公眾誤解成“飲料有毒”,負面影響急劇擴大;其五,農夫山泉有關負責人稱,海口市工商執法人員曾對他們說過“若不與工商搞好關系,產品在海南就賣不了”之類威脅性的話……這么多蹊蹺事疊加在一起,能否僅僅用“失誤”來解釋?即使是工作失誤,海口市工商局將會承擔何種責任?要知道,他們的一次“失誤”,讓農夫山泉遭受10億元的損失。
作為消費者,我們樂于看到企業之間進行激烈競爭,但競爭必須是正當的。作為消費者,我們同樣樂于看到相關部門對企業產品加強質量監管,但是,監管必須依法而行,而不能隨意揮舞權力大棒。我們期待這起“砒霜門”+“檢測門”事件能有一個足以讓有關方面引以為戒的處理結果。(晏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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